《法社会学原理》在长期以来,法学是社会科学中受意识形态束缚最重的学科之一,甚至不成其为一个真正的学科。而改革开放以来,法学不仅在理论体系和思想内容上得到了充分发展,而且也成为推动中国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几次改革关键时刻的大争论、大讨论中,法学界队伍中保守势力的声音是比较弱的。法学能走向国际潮流和大量国际上著名的法学书籍与法律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译著起到了某种启蒙的作用。
法律更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具体制度相互衔接而构成的庞大工程,其中某一制度环节出现了不协调和阻碍就会使整个工程出现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把国外行之有效的个体制度的设计和的操作借鉴起来。
欧根·埃利希(Eugen Ehrlich,1862~1922),奥地利法学家,欧洲社会学法学、
自由法学的创始人之一。生于布科维纳的切尔诺夫策(Czernowitz)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886年在维也纳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894年任维也纳大学讲师,主讲罗马法,并兼任律师工作。1897年起在切尔诺夫策大学担任罗马法教授直至1922年去世。在此期间,埃利希于1906~1907年间担任该大学的校长。其主要著作有:《默示的意思表示》(1893年)、《德国民法典上的强行法与非强行法》 (1899年)、《自由的法的发现和自由法学》(1903年)、《法社会学原理》(1913年)和《法律逻辑》(1919年)等。
舒国滢,男,1962年生,湖北随州市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美学与法学方法论。曾出版著作有《在法律的边缘》(2000年)、《思如浮萍》(2007年)、《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2007年),译著有《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法律论证理论》(2002年)、《古斯塔夭.拉德布鲁赫传》(2004年),代表性论文有《寻访法学的问题立场》、《战后德国法哲学的发展路向》、《从美学的观点看法律》、《从司法的广场化到司法的剧场化》等。
《法社会学原理》可能是我迄今阅读最慢、翻译耗时最多的一本书。从2006年5月接手该书的多迻译工作,到现在已经两年多的时间,其间除完成必要的教学任务之外,我尽可能推掉各种会议和应酬,蔽身于斗室之间,朝临东曦,暮伴西灯,醉心于埃利希这本四百多页的著作,在充斥着艰涩的语言、众多的人物、浩如烟海的资料和生僻的词汇构筑的文本中去切身感受埃利希的精神世界,希冀在他略嫌削瘦的形象中破解其写作时的巨大雄心、冷静和精细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