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时,为了平稳顺利通过股改,一些上市公司的
大股东承诺在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这些计划如果成功实施,无疑将给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带来广阔的前景。这种承诺就称为注资承诺。
已经兑现注资承诺和正在实施注资承诺方案的,对上市公司来说犹如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对于那些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的事,是很好的事。 但是,那些把
股改注资承诺当“忽悠”的事也有很多。
一是时间不明确。承诺时限长或比较模糊,注资预期不明朗。在50家公司中,仅15家公司有注入资产的期限,其中一半的时限长达2-3年。而未明确约定承诺时限的公司,注资预期就更加不明朗。例如:外运发展承诺自
股改方案实施起36个月内,根据外运发展业务需要,向外运发展转让部分优质资产。
二是项目随意性大。由于
大股东承诺的是一些“优质资产”、“主业相关资产”,这些注入的资产到底是不是优质资产也只有大股东说了算。最近
中色股份公告,控股股东拟向公司转让老挝铝土矿资源开发项目(以转让中色集团全资子公司凯丰资源控股100%股权的形式实现)和沈冶机械51.9%的股权。不过,业内分析人士表示,
中色股份公告注入的资产质量跟原先预期的项目有一定距离。
三是无法履行。东北高速就是典型一例。东北高速因公司治理状况出现问题而戴上“ST”的帽子,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认真履行承诺。股东对东北高速《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反对票,是因为:
股权分置改革时,黑龙江、吉林两大
非流通股东作出承诺,免除2006年度公司
长期应付款的资金利息,赠送给公司,应在财务决算报告中反映。另外一个例子是青岛碱业。青岛碱业
大股东承诺注入的优质资产,居然被大多数股东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