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
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领导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任广中
副局长、体育总会主席
分管市体校、竞赛科、训练科工作。
彭国胜
副局长
分管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体彩中心及体育场馆建设工作
于桂香
副局长
分管群体科、体育分会、老年体协、体育服务中心工作
罗文新
副调研员
协助于桂香同志抓群体科、体育分会工作
冯遂杰
副调研员
分管纪检和机关建设工作
刘传梅
副调研员
副局长:刘灏、玄冬梅
内设机构
泰安市体育局训练科
1.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运动项目的设置于布局意见,指导市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及训练基地建设。
3.负责全市青少年比赛以及参加省青少年比赛的组队训练和青少年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研究拟定全市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科技学术交流和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等级运动员的审批、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泰安市体育局群体科
1.研究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管理。
3.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指导和推动
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和健身活动的开展。
5.培训群众体育骨干,举办各类群众体育竞赛和组队参加省以上群众体育竞赛活动。
6.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各单项运动协会开展工作。
泰安市体育局竞赛科
1.研究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工作计划。
2.负责我市参加省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我市承办国际、全国、全省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
4.负责全市单项和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5.负责等级裁判员的审批、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国家和外省市运动员来泰访问比赛的组织及国际体育交流工作。
7.负责竞赛成绩的统计,审批、公布市记录。
泰安市体育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
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安排、接待及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4.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6.负责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7.研究拟定全市
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
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9.负责机关党群、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工作.
10.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和财务工作。
11.负责全市体育宣传工作。
泰安市体育局公开机构
1.具体承办体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体育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体育局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地址
泰安市体育局
地址:
泰安泰山区 岱宗大街72号 所属分类:政府机关
工作职责
2.研究制定全市
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
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3.推进
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管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体育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组织开展
反兴奋剂工作。
5.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省内外
体育竞赛;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6.研究拟定
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
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7.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体育教育、体育宣传及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8.负责市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9.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并归口管理民间体育外事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交往活动。
10.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市体育场馆的管理。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泰安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