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专区,中国解放前至解放初行政区划。民国38年(1949年)1月,泰州城解放,划城区设置泰州市,乡村设置泰县。同年5月,华中行政办事处第一行政区改称苏北泰州行政区,辖泰州市及泰兴、靖江、泰县、海安、如皋、东台、台北7县。
民国34年(1945年)11月,苏皖边区政府决定撤销原
苏中行政公署第三、第四行政专员公署,建立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归苏皖边区政府领导。12月1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正式成立,下辖泰(州)县、泰兴、靖江、如皋、紫石、东台、台北、东南(行署)、如东、南通县政府和黄桥市政府。
民国36年(1947年)11月,华中行政办事处成立,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改属华中行政办事处领导,下辖泰(州)县、泰兴、靖泰、如皋、海安、东台、台北7个县政府。
民国38年(1949年)1月,泰州城解放,建立泰州市,成立市政府,隶属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4月下旬,华中行政办事处撤销,成立苏北行政公署。苏皖边区第一行政专员公署划归
苏北行政公署;5月,改称为泰州行政区专员公署,驻姜堰镇,下辖泰州市和泰县、泰兴、靖江;如皋、海安、东台、台北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