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郡
秦置三十六郡之一
三十六郡之一,原为黔中郡。秦洞庭郡废于二世之末,入汉,乃改置长沙国 ( 南 ) 和武陵郡 ( 北 ) 。
发展历史
黔中郡是楚国的一个郡,公元前223年王翦秦军灭楚后,将楚国纳入秦朝版图,秦朝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由于楚国人对秦朝的抵制,仍用黔中郡称呼,所以造成史书记载有误。《史记》和《汉书》中记载的黔中郡就是洞庭郡。
考古发现
2002年6月,在湖南湘西龙山县里耶镇的一个河滩上,考古队员发现了一口巨大的古代水井。经过二十七天的发掘,人们在深达十七米的巨大水井中,出土了三万六千枚的秦简牍,是全国秦简牍总合的九倍。这是继秦始皇陵兵马俑之后,中国秦代考古又一重大的发现。在随后的解读中专家看到,秦简牍涉及包罗万象,内容大到中央的政令、行政区划的设置、官吏的任免、军事物资的调配。小到村邑负责人里长和邮差的任免、村口渡船的添置等方面。在挖掘清理过程中发现一枚“迁凌以邮洞庭”的简牍,揭开了洞庭郡的面目,后经过简牍记载证实了,黔中郡就是洞庭郡。
相关历史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秦朝有个“黔中郡”管辖湘西地区,但清理出的秦简里却多次提到“洞庭郡”,甚至“洞庭郡”的军事、粮食运输、邮件往来甚至所设机构、官员姓名等情况都有记载。专家认为,从秦简上看,“洞庭”应是当时湘西地区所在的郡治,而传闻甚多的“黔中郡”是不可能与它并存的。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所说的长沙郡当为“洞庭郡”之误,因为当时的郡治设在长沙,班固误把郡治所在城市名当作郡名了。事实上,当今学界不少学者认为秦代根本就无 “ 长沙郡 ” ,譬如赵炳清先生《秦洞庭郡略论》一文就认为,后世史家所持之秦长沙郡实即是秦洞庭郡, ( 按《汉书 · 地理志》唯记 “ 长沙国,秦郡,高帝五年置 ” ,并无 “ 长沙郡 ” 之称, “ 长沙郡 ” 实乃出自后世史家推演 ) 。赵文认为,秦王政二十五年 ( 前 222 年 ) 从秦黔中郡之南部分置为洞庭郡 ( 并将巫县及其以东划给南郡,巫县以西划予巴郡黔中郡遂废 ) ,这符合里耶简所反映的情况,且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王翦荆江南地、《湘州记》所记长沙郡建置年相合。其辖域当包括湘江中下游地区、湘东北地区、沅、澧流域区及重庆乌江流域部地区,郡治在临湘 ( 长沙 ) ;秦洞庭郡废于二世之末,入汉,乃改置长沙国 ( 南 ) 和武陵郡 ( 北 ) 。黄摩崖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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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