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政府(Government in exile),是主张为某国家的合法政府,但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执行法律权力,而驻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临时性
政治组织。由于本国领土被敌国占领或本国发生政变,一些政府官员逃到国外,为恢复其政权而组成的政府。例如,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
法国、
荷兰、
比利时等国的领土被
德国法西斯占领,其政府官员逃亡国外,组成
政府;柬埔寨发生政变,
西哈努克亲王在国外组成政府。一般来说,流亡政府主要由原政府官员组成,并受到其他国家力量的支持。它利用国际上的力量,在国内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势力,以政府名义向国内发布号召和指令,组织反对国内政府或侵略者的力量。
流亡政府经常发生于战时的占领,而有时亦是内战、革命、军事政变,或广泛相信某执政政府为非法的后果。例如,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的扩张期时,众多欧洲政府和君主被迫在英国寻求避难而避免被
纳粹德国所摧毁。流亡政府的效力主要依靠它所能获得的外国政府支持,及其国家本身的人口。某些流亡政府可以发展成强大的力量,对实际掌握国家的竞争对手构成严厉的挑战,其它的则主要维持一种象征性的姿态,实际作用微小。
流亡政府的现象早于术语产生。在君主政府时期对应的是流亡君主或成立流亡朝的朝代,如第一次遭
克伦威尔驱逐,第二次在
光荣革命中遭到驱逐,离开王座的
斯图亚特王朝,或在
法国大革命及
拿破仑统治时期的
波旁王朝。随着
君主立宪制的发展,流亡政府开始包括君主及首相二者。
流亡政府的运作,通常假设有一天将回到它们的国家并重新掌权。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波兰流亡在伦敦,简称波兰伦敦。它们与残存国家(Rump state)的区别是,残存国家仍控制原先领土的最少一部份。相反地,流亡政府已丧失它的全部领土。例如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比利时接近全部的领土被
德国占据,但比利时及其盟国控制该国南部一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