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工程拆迁办公室为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0人,现有在职职工16人,离退休职工18人。内设行政科、征地拆迁科、管线迁移科三个科室。
3、根据相关政策,组织对土地测量、房屋测量、土地评估、
房屋评估等单位的选择、委托和管理协调工作。
4、根据《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23号政府令)、《〈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对济南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局属工程实施的居民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委托其他拆迁机构实施的市政工程拆迁工作,从拆迁面积、补偿方式、拆迁进度、资金发放、安置房源等全方位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施工进度,节省拆迁费用。
5、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230号政府令)及相关规定,对由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的局属工程国有土地收储等工作,从土地和房屋测量、评估、签订补偿协议及补偿资金发放等全方位进行管理和监督。
6、根据《济南市统一征用土地暂行办法》(204号政府令)及相关规定,对由济南市征地办公室实施的局属工程集体土地征用,从土地和房屋测量、评估、签订补偿协议及补偿资金发放等全方位进行管理和监督。
7、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及施工需要,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
供电、
电信、
路灯、
供水、
热力、
燃气、
部队、交通、
交警、
水利、
园林等各种设施根据有关政策协调迁移、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