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2月。位于济南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地点
龙奥大厦内,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是市委、市政府履行档案事业
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职能的工作机构。
机构概况
济南市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2月。1959年11月,济南市
档案局成立后,局(馆)合署办公,是
市委、市政府履行档案事业
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职能的工作机构,为局级单位,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办公室、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处、档案馆(室)业务处、组织人事处、保管利用处(另挂收集整理处的牌子)、编辑研究处、技术处等7个职能处室,编制71人;1996年被
国家档案局评为国家一级档案馆,2005年被省档案局评为省特级档案馆,2011年被山东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是市级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政府指定的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场所。
济南市
档案局(馆)位于济南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地点——
龙奥大厦内,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4100平方米。
档案库房配备了温湿度智能调控、
防盗报警、
视频监控、电源灯光检测、自动通风换气等管理系统,实现了智能化综合管理。新馆功能齐全,配置了档案和现行文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服务用房和服务设施,可充分地满足群众查阅、利用各类馆藏信息资源的需求。
截至2015年底,济南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275个
全宗71万余卷(件、册),市直机关现行文件5600余份,照片、光盘、实物等其他载体档案5.3万余件。积极开展档案资源建设,拓宽进馆渠道,先后接收土地、规划、婚姻、公证等专业档案进馆,到
德国、
英国等对散存海外的济南历史档案资料进行征集,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济南开埠、
五三惨案等重大历史事件及第十一届全运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民间档案征集、名人建档、城市记忆工程等工作,馆藏数量持续增加,馆藏结构不断改善。
济南市档案馆大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数字档案馆于2007年通过验收,正式启用。现已建成3000余万页的馆藏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5.2万幅的照片档案及多媒体数据库、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已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以及
五三惨案等专题档案数据库;馆藏档案基本实现
计算机检索。2012年开通的全市民生档案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了市和各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济南市档案馆依法向社会
开放档案11.5万余卷,为利用者提供查档、咨询、复制档案、出具档案证明等多项服务。根据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要求,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提供电话预约服务、中午不间断服务和上门服务,并对利用者实行免费服务。
济南市档案馆深入挖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档案史料服务中心工作。近年来先后编辑出版《济南解放档案文献图集》、《见证——新中国60年
档案文献选萃》、《济南市重要政务活动档案辑录》、《党旗飘扬——中国共产党九十年济南图鉴》以及《小清河记忆》、《小清河映像》丛书等史料专著,得到社会各界好评;举办“济南开埠百年”档案图片展、纪念“五三”惨案史料图片展、“回眸60年——泉城记忆民间档案征集展”、“济南档案精品图片展”等展览,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济南市档案局(馆)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事业发展全局,进一步强化争先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着力深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服务体系建设、档案保障体系建设、档案现代化建设和档案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档案馆五位一体服务功能,不断开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努力为开启全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贡献。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法规、规章制度;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的档案工作。
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济南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
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组织、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
档案保护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复制、缩微存储和检索等问题,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好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编研出版、公布史料等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负责全市档案执法监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搞好档案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档案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档案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组织工作。
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及档案外事活动。
领导成员
孙世平局(馆)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裴 良副局(馆)长、党组成员,分管技术处。
祁莉红副局(馆)长、党组成员,分管馆室业务处。
崔曰仑副局(馆)长、党组成员,分管编辑研究处,协助局(馆)长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韩吉迎副局(馆)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
李 伟副局(馆)长、党组成员,分管法规经科处。
郭 屹副馆长,党组成员,分管保管利用处。
程 锦副巡视员,协助崔曰仑同志分管编辑研究处。
内设机构
办 公 室:负责局(馆)内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字起草工作;负责文秘、
档案、保密、信息、财务、基建、安全保卫、
行政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统计工作;承担济南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实施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档案工作、法规、规章;负责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
档案法的行为和案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办理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制定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规划和标准;负责全市经济科技领域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指导;负责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档 案 馆 ( 室 ) 业务处:负责制定全市
综合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规范、规划和标准;负责市直机关和全市综合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检查、指导;负责有关专业档案工作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规划、检查和指导。
组 织 人 事 处: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协调保障;负责全市档案干部教育及
业务培训;负责全市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外事工作。
保 管 利 用 处: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利用和咨询服务;负责库房管理及库房仪器设备的使用;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和
档案目录的交流工作;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卫生工作。
编 辑 研 究 处:负责编写档案参考资料,出版档案史料,进行历史研究,参加有关史志的编修工作;发布开放档案信息。
技 术 处:负责本馆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科研项目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现代化管理、保护技术应用、档案库房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目录中心网络管理工作。
收 集 整 理 处: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 、整理和编目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负责编制档案资料的检索工具。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机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
考核、
监督,负责机关党员的党费收缴及管理;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工会、
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