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使用的标志,该图案由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
确立历程
1950年5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向中国全国各海关发出通知,征集关徽设计方案。
1950年6月19日至7月16日,全国海关关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海关总署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草案)》和关徽图案等内容。
1951年4月,海关总署在《
人民日报》上刊登启事,公开向全国征集关徽图案,并要求新中国海关关徽含义包括:大门的钥匙已掌握在人民手中,同时体现海关的重点任务。
1952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请示,提出“由左右交叉金黄色钥匙与商神手杖组成的图案,作为海关关徽”。
1953年4月28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同意对外贸易部对关徽关旗等的意见》。
1953年9月14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关旗说明及使用规则》,由金黄色钥匙与商神手杖交叉组成的中国海关关徽正式被采用。
1997年5月27日,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令第64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对海关关徽使用进一步规范。
2000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附件的通知》(署法〔2000〕671号)做了修改。
设计要素
图案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图案由金色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
色彩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必须为金黄色,关徽图案可以使用金黄色或者其他庄重、鲜明的纯色。
象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中的商神手杖代表国际贸易,钥匙象征海关为国家把关。海关关徽总体寓意着中国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使用原则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以下简称关徽)的正确使用,维护关徽的尊严,特明确:
一、关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专用标志。
二、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爱护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正确使用关徽及其图案。
非海关单位和非海关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所指之关徽。
三、制作的关徽及其图案,可以根据方格墨线图的比例放大或者缩小;用于海关制服肩章的关徽,可以对称使用。
使用场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在下列场所可以悬挂:
(一)各级海关的办公场所;
(二)进出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三)海关举行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场所;
(四)海关院校;
(五)海关总署认为应当悬挂关徽的其他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图案在下列物品上可以使用:
(一)海关制发的业务单证、封志、标记;
(二)海关人员的执法或者身份证件,如调查证、稽查证、工作证等;
(三)海关制服上的标志和配饰;
(四)海关车辆、船艇和专用设备;
(五)海关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物品,如证书、奖状、奖品、信封、信笺、图片、名片、礼品等;
(六)以海关的名义出版、拍摄、印刷的书籍、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等作品;
(七)海关总署认为可以使用关徽图案的其他物品。
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广告、商品的装饰和标志;
(二)日常生活陈设、用品和装饰(海关在公务活动中制作的礼品除外)及其他非海关用品;
(三)以个人名义出版、印刷或制作的出版物、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等作品;
(四)海关总署规定不得使用关徽图案的其他物品。
二、经海关总署决定或批准,海关可使用关徽图案与其他图案组合而成的徽记、标志或图案。
三、关徽及其图案由海关指定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所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制作说明》规定的标准制作。
四、海关对关徽的使用有权利和义务实施监督检查。
海关或海关工作人员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关徽及其图案的,由上级海关或该级海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由海关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非海关单位和非海关工作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所称之海关关徽的,由该单位所在地海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由海关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延伸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制度,是中国继军衔、警衔后实行的第三种衔级制度。
2003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任主席江泽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标志: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关衔标志由橄榄叶环绕的海关关徽和五角星下衬五边形的星花组成;关务监督关衔标志由橄榄叶、星花和海关关徽组成;关务督察、关务督办、关务员关衔标志由横杠、星花和海关关徽组成。海关关衔标志为金色。肩章中采用了海关关徽图案。
设计者
陈铁保(1911.11.17~1995.11.16),江苏苏州人;1933年考入税务专门学校,毕业后进入江海关工作。1949年10月新中国海关总署成立,陈铁保参与制定新中国海关法,以及海关税则、财务制度。1951年4月,陈铁保得知海关总署公开征集关徽方案的消息,设计了金钥匙与商神手杖结合的关徽设计方案,后被正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