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院(law school of hainan university)是
海南大学二级学院。
发展历史
1983年,海南大学建校,法律系成立。
1984年,招收第一届法律专业专科生。
1986年,法律系取消,法律专业并入新成立的社会科学系。
1988年,海南大学法学院成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1989年,普教专科生停招,学院普教开始招收本科生。
1992年,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获批。
1997年,诉讼法学科获准为省级重点学科,为海南省第一个文科省级重点学科
1998年,诉讼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民商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2年,民商法学科获准成为海南省级重点学科。
2003年,经济法学科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院获法律硕士授予权,成为全国39个法律硕士授权单位之一。
2006年,“法学”一级学科获得批准,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海南省的唯一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实现海南大学和海南省一级学科建设零突破,成为全国41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单位之一。
2007年,原海南大学法学院和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大学法学院。
2008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0年,法学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同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改革试点
2011年,法学学科获博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8个一级博士授权单位之一。
2012年,获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4年,法律诊所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教育研究会法律诊所资源基地。
2017年,法学学科荣获2017年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A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办学条件
院系设置
据2017年1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1个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
截至2017年9月,学院有专职教师57名,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16人,博士学位27人。教师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新世纪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专家3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2人,海南省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海南省教学团队2个。
国家级教学名师:王崇敏
全国模范教师:王崇敏
全国优秀教师:邹立刚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李建保(1993年)(1996年)
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名单不全):邹立刚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王崇敏
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学教学团队
海南省教学团队(名单不全):诉讼法学教学团队
教学建设
截至2017年9月,学院建设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海南省精品课程3门,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
国家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学》(谭兵)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海南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海南省精品课程:《诊所法律教育》、《海洋法与中国海洋争端》、《物权法》
学科建设
截至2017年9月,学院有海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个,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A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4个。
海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法学
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法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
专业硕士授权点:法律、民商法学、经济法、诉讼法学
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
截至2017年9月,学院有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海南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
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海南省人文社科基地: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科研成果
2010-2015年间,学院共承担了课题12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50多篇,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著作、教材42部;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项。
合作交流
截至2015年5月,法学院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
台湾成功大学法学院和
东吴大学法学院等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多家知名法学院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其中包括学生交换、免试推荐研究生等合作;学院有计划的派遣教师到国内外高校访学、进修,已有40余名教师在美国
弗吉尼亚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日本
名古屋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交流过或做过访问学者。
文化传统
院徽
院徽黑色独角兽是吉祥物獬豸,加上椰子太阳是海南岛的象征。
院训
明法 修德 尚义 笃行
所获荣誉
2019年9月,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