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气象台是1957年7月1日建立的国家基本站,位于海南省
西沙群岛永兴岛,是
祖国最南端的
气象台站,现为
海南省气象局直属
事业单位,实行
部门和地方
双重领导体制,担负着
西沙群岛、
南沙群岛、
中沙群岛行政区域内的
气象探测、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气象防灾减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职能。
单位简介
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气象台(简称西南中沙群岛气象台、西沙气象台等)于1957年7月1日建站,站址位于
西沙群岛永兴岛宣德路,
东经112°20′,
北纬16°50′,区站号59981,观测场
海拔高度4.7米。1974年4月西沙
永乐群岛自卫反击战收复
珊瑚岛后,次年1月1日
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珊瑚气象站(股级)成立并成为台站下设一个股级单位,站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11°37′,北纬16°32′,海拔高度4米,区站号59985。
西南中沙群岛气象台现为
海南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是
部门和
地方双重领导体制。本台担负着
西沙群岛、
南沙群岛、
中沙群岛行政区域内的
气象探测、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气象防灾减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职能。
本台现有工作人员43个,其中事业编制35人,自筹人员8人,其中男职工34人,女职工9人;年龄结构为23~30岁30人,31~40岁9人,41~50岁4人;学历结构为:本科学历16人,大专学历22人,高中或中专5人;职称结构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8人。
历史沿革
西南中沙群岛气象台是1957年7月1日建立的国家基本站。7月1日既是西沙气象站成立的日子,也是
毛泽东主席和
周恩来总理联合发布命令,决定气象部门从
军队建制改为
政府建制的日子,自那时起就明确了气象工作既为
国防建设服务,又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双重任务。1980年5月17日,国务院批准气象部门实行与地方政府
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至今为止,西沙气象台已历经5次更名,刚刚建立时名称为西沙气象站,1959年8月更改为西沙海洋水文气象站;1961年更改为西沙海洋水文气象服务台;1962年恢复为西沙海洋水文气象站;1974年更名为西沙气象台,也就是今天的西南中沙群岛
气象台。同年9月从
越南接手珊瑚地面站。
历经近半个世纪的西南中沙群岛气象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1986年,开始应用
PC1500计算机进行观测业务工作;1994年,连接全省气象计算机
广域网;1995年,配备计算机进行气象观测、发报和编制报表;1999年,建立气象卫星接收站和
卫星电话;2003年10月开始建设自动化气象站。2005年1月地面
自动气象站投入运行,同年通过CDMA1X将本地网并入全省气象
城域网,为气象信息及时传送做出了重大贡献。
2005年8月西南中沙群岛气象信息网
域名申请成功,
网站也已相应发布,接下来该台开始兴建
天气雷达塔楼、布设新测风雷达和增加
酸雨观测等,切实把“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从办公环境、设备等到人员培训、技能学习等都注入新的理念,不但把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学好,更重要的是用好贯彻好,这也是该台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把我台建设成为“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气象台站。
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职能,西沙气象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管理和气象探测资料收集、传输以及气象资料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
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雷电预报、生态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四、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五、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
六、做好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
办公室
永兴地面站(基准站)
珊瑚地面站(基本站)
高空站
雷达站
预报预警股
后勤服务站。
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人事、纪检、宣传、科教、安全生产、财务、档案、行政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永兴地面站:按《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测报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三、珊瑚岛地面站: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测报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四、预报预警股:做好决策气象服务、
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做好各种预警信号的分发及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五、高空站:按《高空气象探测业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高空探测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六、雷达站:按《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规定》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做好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全部雷达探测业务和服务单位要求的观测项目;
七、后勤服务站:做好本台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保障,包括食堂、单位卫生、水电等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