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布名称为海宁礁。1983年
中国地名委员会沿用海宁礁(Hǎiníng Jīao)名称。
海宁礁为
南康暗沙一暗礁,在北纬4度57分,东经112度37分。距巴兰角155公里,为巴拉望航道所经。
环礁因地近赤道无风带,受季风影响小,故发育呈类圆形,直径约1800米,礁体面积约2.6平方公里,礁环受西南季风影响,SW向发育,最宽处约450米,最窄处约50米,面积约1.2平方公里。
潟湖面积约0.9平方公里,中部水深55米,最浅处水深4.6米,外坡陡峻,口门在西南侧,宽约80米。
海宁礁所在的南康暗沙海域是著名渔场。海宁礁附近海域渔业资源丰富,据1999年调查,
鳃棘鲈渔获量较高,日均渔获56kg;
宝石石斑鱼日均渔获54kg;其他,如
石斑鱼日均渔获30kg,
侧牙鲈日均渔获50kg、
烟鲈日均渔获5kg。
1968年,马来西亚将我南海诸岛范围内的8万多平方千米区域非法划为“矿区”,并出租给沙捞越壳牌公司(
壳牌公司子公司)进行石油勘探。该非法划设的矿区包括南康暗沙(海宁礁)。
中国对海宁礁在内的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海宁礁在行政上隶属于海南省
三沙市管辖。1978年,马来西亚借口部分南沙岛礁(包括海宁礁)是在它的大陆架上,公然对这些岛礁提出要求。1979年12月,吉隆坡公布了一个地图,非法将海宁礁等我国岛礁划入马来西亚大陆架的边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