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进行)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个人,
外国(地区)企业在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外国(地区)
企业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核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九、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使用、印刷工作的专用权的保护工作及指导企业商标工作,负责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评选工作,组织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保护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