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白条党参,甘肃省定西市
渭源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党参是桔梗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Franch)Nannf的根,渭源白条党参根呈长园柱形,根长分枝少。顶端常有一膨大的根头(俗称狮子盘头),具多瘤状茎痕,外皮色泽黄褐色或乳白色,上部有细密横纹,下部干燥后有纵纹。鲜根断裂处有白色胶状物溢出,干燥后是黑色。横切面是微黄色菊花心,肉厚,体质坚实,气味特殊,嚼后干甜无渣。
营养价值
渭源白条党参营养丰富,理化指标为:粗脂肪大于50克/千克,粗蛋白大于120克/千克,粗纤维小于53克/千克,总糖大于550克/千克,水分小于14克/千克,无氮浸出物大于750克/千克,灰分小于34克/千克。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渭源县地处陇西台地黄土高原西部及西秦岭地槽西端交汇地带,属多回旋构造运动山地。按地形、地貌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地带,即北部黄土梁峁沟壑区、中部浅山河谷区、南部高寒二阴区。耕地土壤类型主要有高山草甸土、亚高山草甸土、灰褐土、黑土、红土、黑垆土、黄绵土和南部零星的沼泽土等8个土类。全县主要以黄绵土和黑垆土为主,渭源白条党参产区是以黄绵土为主。黄绵土土质疏松、结构好、腐殖质含量高,土层深厚,呈弱碱性,pH值8.46,平均有机质含量1.22%,全氮参0.087%,全磷0.093%,全钾2.01%,速效磷6ppm,速效钾168ppm。黑垆土呈弱碱性,pH值8.34,有机质平均为1.68%,全氮0.118%,碱解氮82ppm,速效磷9ppm。有机质在1.11%-1.24%之间。两种土壤均疏松,易耕作,易排水。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低,无农残,适宜于渭源白条党参的种植和生长。
水文情况
渭源县农业用水的主要供水资源有渭河水系和洮河水系,其中渭源白条党参产区主要依靠天然降水。渭源境内分布大小13条河流,以中部半阴坡、鸟鼠山为分水岭,岭东河流为渭河水系,流域面积1204.6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8.32%;岭西河流为洮河水系,流域面积860.8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1.68%。两大水系年径流总量2.135亿立方米,其中自产径流量2.083亿立方米(地表水1.861亿立方米,地下水2222亿立方米),入境水520亿立方米。
地表水资源:渭河水系年径流量9870万立方米,主要有渭河、清源河、锹峪河、蒲川河、莲峰河、秦祁河、唐家河;洮河水系年径流量11480万立方米主要有漫坝河、庆坪河、小南川河、田家河、宗丹河、磨沟峡河。
气候情况
渭源县地处内陆北温带,属陇中南部温带半湿润区,具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由于南北地势高差悬殊,植被差异显著,表现出南北分明的气候特征。垂直差异和小气候差异大。北部属温带半干旱气候,雨量偏少;中部为温带半湿润气候,雨量适中;南部属湿润气候,寒冷阴湿,雨量充沛。其中渭源白条党参的主要产区在北部和中部。全县年平均气温5.7℃,年极端最高气温33.3℃,年极端最低气温-23.3℃。年平均降雨量525.7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7、8、9月;年平均相当对湿度68%;≥0℃的平均积温2678.7℃,≥5℃的平均积温2484.9℃,≥10℃的平均积温1938.6℃,≥15℃的平均积温865.7℃。无霜期14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21小时,年蒸发量937毫米。太阳总辐射量139.1千卡/平方厘米;温度、太阳辐射量、降雨、无霜期、有效积温等气候特点适宜渭源白条党参不同生育期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有利光合产物的积累和根茎的膨大。
历史渊源
据《渭源县志》记载:渭源县从1963年开始就大面积栽植渭源白条党参。
1965年,渭源县白条党参播种面积为3000多亩。
1970年,渭源县白条党参播种面积10000亩。
1976年,渭源县白条党参播种面积发展到15000亩。
1985年,渭源县白条党参播种面积种植20000多亩。
2000年9月,渭源县被中国农学会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中国党参之乡”。
2004年,渭源县新寨镇被省农牧厅认定为无公害中药材(党参)产地,并经过了复查换证。
2005年,渭源县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为省级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区。
生产情况
2000年,渭源白条党参种植面积增加到8万亩左右,产量达到1500万公斤,产值1.8亿元。
2010年,渭源白条党参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产量达到2万多吨。
产品荣誉
2003年,渭源白条党参及其制品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原产地标记产品。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渭源白条党参”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渭源白条党参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渭源县
新寨镇、
北寨镇、
秦祁乡、大安乡、庆坪乡、路园镇、清源镇、莲峰镇、锹峪乡、祁家庙乡等10个乡镇106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2′00″-104°21′00″,北纬35°02′00″-35°25′00″。
质量技术要求
1、适种范围:党参种植适宜区为海拔2000-2600米,年均气温在7℃以下的地区。
2、育苗技术
选择地块:育苗地要选择靠近水源、土地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砂质壤土或腐殖壤土和背阳的阴坡为好。
种子精选与处理:选用当年新种子,清除杂质霉烂及秕粒。主要品种为“渭党1号”和“渭党2号”
精细整地:结合耕翻每亩施腐熟农家肥1500-2000千克,50%的辛硫磷乳油配毒土7.5-11.25千克,精细耕耱,按地走向整成3米宽畦。一定要做到地绵墒足。
播种:播期在4月中旬到5月上旬为好。播种方法:撒播每亩种子1.5千克,用细砂混匀,均匀撒于地表,用扫帚在地表来回扫2-3次,然后轻轻镇压,使种子和土壤完全接触;条播在整好畦面上按行距18-20厘米横向开浅沟,沟深3厘米,播幅宽10厘米,将种子均匀撒入沟内,覆盖细土厚0.5-1厘米。播后地表覆盖麦草或麦衣遮阴处理,以后要及时浇水,保持地面湿润。
田间管理:幼苗出土长至5厘米,选择阴雨天气及时揭开覆盖物,进行中耕除草。培育1年,即可移栽。
3、移植技术
选茬整地:选择前茬种植粮食作物、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土层深厚、易耕作的地块。秋季或春季播前整地,结合整地亩施优质腐熟农家肥2000-2500千克,磷酸二氨20千克做基肥。50%辛硫磷乳油配毒土7.5-11.25千克,防治地下害虫。
栽植:选择生长健壮、均匀、头梢尾完整、条长无分权、头部有1-2个牙眼的参苗,于秋季10月上旬或春季3月下旬-4月上旬栽植。按行距20厘米、横向挖沟深15-18厘米,按株距4-5厘米斜放于坡度小于15°整好的沟坡上,尾部不得弯曲,根系要自然舒展,然后覆土超过根头6厘米,压实后浇透定根水。
田间管理
中耕除草:春季幼苗出土后,立即拔除杂草,苗高9厘米时方可松耕锄草,封垄后应停止。
追肥:6月下旬至8月上旬亩追施尿素17千克或硝铵23千克。
防治地下害虫:危害党参的地下害虫有蛴螬、蝼蛄、金针虫、小地老虎。主要危害根部及嫩茎。在栽培党参时,用土壤处理、毒饵诱杀、灌根等方法防治。
防治病害:根部病发病初期及时拔除病株,并喷5%托布津2000倍液淋根或灌根,每7-10天1次,连续2-3次,锈病发病初期用25%粉锈宁1000-1500倍液或12.5%速保利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喷雾防治。
4、采收加工
采收:移栽后1-2年收获为宜。当秋季地上茎叶黄枯后,选晴天,小心深挖,刨出全根,避免伤根,以免浆汁流出,形成黑疤症,降低质量。
加工:将收获的党参洗净分级、分别加工。
5、生产记录要求
种植农户应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建立生产记录,记载施用投入品,特别是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施用、停用日期;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等,保证产品质量科追溯性。生产记录应该保存两年。
渭源白条党参生产严格按照《NY5318-2006 无公害食品参类》要求执行,生产应按照《陇南市宕昌党参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田间投入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禁使用植物生长激素,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经农药残毒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渭源白条党参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816-2002-定西地区无公害中药材党参质量安全进行生产和管理,合理施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检测合格。
专用标志使用
1、分类定级
干制渭源白条党参的分级标准如下:
2、标志
2.1包装标识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渭源白条党参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证明商标。
2.2每个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产地、规格、净重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3、包装、运输、贮藏
3.1包装:渭源白条党参的销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用于生产包装的容器如塑料箱、纸箱等须按产品的大小规格设计,同一规格必须大小一致、整洁、干净、牢固、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2运输:渭源白条党参的运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输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注意防冻、防雨淋、防晒、通风散热。
3.3贮藏:贮藏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藏;贮存温度低于常温为宜;贮藏场所应保持阴凉干燥、通气条件良好。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注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等内容。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
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渭源白条党参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5)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使用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7)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