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管理局(Hong Kong-Zhuhai-Macao Bridge Authority)是由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举办的
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港珠澳大桥建设者一争雄长的气势和情怀,集中
体现在港珠澳大桥的建设目标上:“建设世界级跨海通道、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地标性建筑”。港珠澳大桥工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港珠澳大桥海中桥隧工程采用石散石湾—拱北/明珠的线位方案,路线起自香港大屿山石散石湾,接香港口岸,经香港水域,沿23DY锚地北侧向西,穿(跨)越珠江口铜鼓航道、伶仃西航道、青州航道、九洲航道,止于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全长约35.6公里。主体工程采用桥隧结合方案,穿越伶仃西航道和铜鼓航道段约6.7公里采用隧道方案,其余路段约22.9公里采用桥梁方案。为实现桥隧转换和设置通风井,主体工程隧道两端各设置一个海中人工岛。预计港珠澳大桥通车后,香港至珠海的公路交通将由三个小时缩短至半个小时,这对密切珠江西岸地区与香港地区的经济社会联系,促进珠江两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综合竞争能力,保持港澳地区的持续繁荣稳定,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6年12月,
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港珠澳大桥专责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在“专责小组”和“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起了艰巨的大桥前期工作任务,协调三地政府逐项解决了两岸登陆点、桥位方案、投融资等多个重大问题。
2010年7月,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成立。管理局将以贯通三地交通、经济、文化的广阔视野,以科学高效的管理思路,严谨务实、阳光运作积极推动港珠澳大桥主桥的建设,并积极配合大桥各区部分的实施,确保港珠澳大桥的顺利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实现“建设一流的跨海通道,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地标性建筑”的项目建设目标。
(2)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由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组建,
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召集人,主要协调相关问题并对项目法人进行监管。
此外,为确保工程建设的优质和安全,由交通运输部牵头组织成立港珠澳大桥技术专家组,为专责小组、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和项目法人在重大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的论证以及重大工程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