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图书馆位于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成立、最先对外开放的省级公共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2008年入选首批国家
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1904年8月,湖北省图书馆开办。
1946年,迁回武昌,改称“湖北省立图书馆”。
1949年后,改名为“湖北省人民图书馆”。
1954年,定名为“湖北省图书馆”。
1958年,新建馆舍。
2007年5月,湖北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正式立项,新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沙湖南侧。
2008年10月,新馆工程奠基。
2012年11月,湖北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竣工。
2012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新馆正式面向公众开放。
2020年6月14日,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湖北省图书馆等五家省级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社会公众可通过预约方式有序进馆参观。
2022年10月7日起,湖北省图书馆暂停开放。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馆藏总量达761万余册(件),其中古籍46万余册,数字资源总量共880TB,数字资源数据库111个。
中文报刊
据2018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湖北省图书馆收藏自1949年以来的中文报刊近11000种。图书馆每年订购报刊总数4000余种,其中报纸约300余种,杂志约3000余种,核心期刊达到90%;有澳门日报、
文汇报、
大公报等境外及港台报纸近20种;《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品种齐全,是中国国内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方面的参考资料;还有《中文期刊大词典》《全国报刊索引》等多种工具书。
特色资源
据2018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湖北省图书馆有声读物和盲文书刊收藏总藏量近3000册;湖北省图书馆收藏声像资料主要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历史地理、科普及中文经典故事片等各类光盘近十万件。
数字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收藏数字资源总量共880TB,数字资源数据库111个。其中
电子图书馆类数据库包括《
博看网》《读秀学术搜索》《
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华数字书苑-方正电子图书》《荆楚悦读-湖北省图书馆书香阅读平台》等,古籍数据库包含有《书同文古籍数据库》《瀚堂近代报刊数据库》《全国报刊索引》《中国历代典籍总目(标准版)》《中国基本古籍数据库》等。
支撑保障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启动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建立了以光纤为主干的千兆局域网,配置了双机容错和磁盘阵列系统,建立了湖北省图书馆网站和湖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形成了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库群,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企业产品、科技成果等数据库,以及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文献和多媒体数据库,设立了电子阅览室、影视观摩厅、视频点播室、多媒体教室、少儿阅览室等服务窗口,以及公共查询和检索服务系统。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在编员工286人。
机构部门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设有采编部(采编中心)、中文图书借阅部、中文报刊部、信息咨询部(外文文献服务中心)、特藏部、声像资料部、地方文献部、研究辅导部(学会秘书处)、计算机网络部(共享工程湖北分中心)、少年儿童书刊部、馆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后勤服务部、保卫部、党委办公室、产业办公室、教育培训部17个机构部门。
建设成果
开发建设
文献开发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网站显示,湖北省图书馆参与编辑出版《徐行可先生捐赠古籍文物50周年纪念集》等;《[雍正]湖广通志》《[宣统]湖北通志》两部方志已完成编辑,准备出版。
学术期刊
《读者空间》是湖北省图书馆主办、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内部刊物,为双月刊,每期50页。该刊设置馆藏经典、悦读在线、阅读推广、我的书屋、馆员原创、图书馆缘、书画清音、图情采风、书的幽默、读图时代等栏目。
机构荣誉
2006年,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8年,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2022年11月,入选中国科协2021-2025年度第一批补充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湖北省图书馆形象标识由湖北省图书馆新馆建筑外形艺术演变而来,大方简洁,富有文化底蕴。其中,留白的部位为“T”字造型,代表图书、阶梯,寓意为探索真谛而登峰造极的精神品格。三个方块的图形,代表强大的信息量,诚如古语:三生万物,生生不息。架构更蕴涵“平等、均衡、共享”的内涵。整个标志像浩瀚的长江、翻开的书本、温情的怀抱,象征着广纳百川的楚天智海。
宗旨愿景
宗旨:读者第一,服务为本。
愿景:打造荆楚文化高地,资源总量和服务水平臻于全国前列,实现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构筑标准化、均等化、共享包容的公共文化空间,以特色馆藏与特色服务引领行业潮流,打造全国知名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构建一个湖北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为“文明湖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文化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举办的品牌活动有“长江讲坛”、“童之趣少儿读书节”、“跨系统图书馆服务宣传周”、“魅力文化公益展览”等。
现任领导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1、本馆普遍实行全开架借阅,请勿携带诸如书包、食品、饮料等物品进入图书资料借阅区域。进馆前请将个人物品寄存在存包处。
2、读者凭本人的有效读者证入馆借书。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假冒。
3、请保持馆区安静,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
4、尊重他人阅读习惯,入馆请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严禁携带宠物、有毒、易燃、有腐蚀性、有异味及违禁物品进馆。
6、讲究公共卫生。为保持馆内整洁舒适的阅读环境,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馆内饮食。
7、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设备,如有损坏须按有关规定赔偿。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请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随意搬动馆内的设备、桌椅,不在沙发上躺卧。
9、请注重个人仪表、卫生,勿穿着背心、拖鞋入馆,文明阅读。
10、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11、请勿随意触碰各类开关、设备。
12、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信用卡、钥匙等。
13、本馆365天对外开放,提供24小时自助还书服务(二楼南门西侧24小时自助图书馆)。
14、请自觉遵守湖北省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服务。
(表格内容参考资料来源:)
借阅制度
一、借阅证类型
该馆读者证分中文读者证和中外文读者证两种。
二、发放对象
凡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愿意遵守该馆各项规章制度,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社保卡、老年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者,均可申请办理该馆读者证。
三、办证地点与时间
地点:二楼自助办证机、二楼咨询办证处、总服务台。
时间:周一:12:30—17:30,
周二至周日:8: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四、办证手续
.自助办证:根据自助办证机系统提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交纳押金人民币100元,自助办理中文读者证。一张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仅可办理一次。
人工办证: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首次办证时免除工本费,再次办证需缴纳工本费5元。
办理中外文读者证:读者若需办理中外文读者证,可先在自助办证机上(交100元押金)办理中文读者证,根据需要,再到该馆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增加权限,补交100元押金,升级为中外文读者证即可。
每人凭有效证件在自助办证机上和人工办证窗口办证总数不得超过3个。
五、读者证挂失和补办办法
读者证若丢失,请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该馆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挂失。
如在挂失后找回原读者证,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原读者证可继续使用;如补办新证后找回原读者证,不再退还工本费,原证自动作废。
若读者证丢失且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六、退证手续
还清图书、结清与图书馆有关的费用后,须由本人持读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二楼总服务台,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代办相关手续,需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在2012年12月3日以前办证的读者,退证时还需携带办证押金条。
新办读者证需使用3个月后方可退证。
七、网上注册及续借
仅中文图书借阅部、少儿书刊部图书,在未超期之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
续借方式:
到馆续借,持读者证到馆内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续借。
网上续借,登录该馆网站主页,按网站相关提示操作。
八、注意事项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读者须持新馆读者证方可在馆内借阅。旧馆读者换证,须归还所借书刊,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办理更换新馆读者证的相关手续(旧馆少儿证须先退证,再根据需要办理新证)。
该馆一、二、三楼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馆阅览不外借,无需办证。
请妥善保管读者证,保持卡片清洁,勿折勿污,避免接近带磁性的物质或接触尖硬物质,避免至于高温、潮湿环境下。
该馆书刊实行开架、半开架和闭架阅览。
读者须持该馆借阅证、阅览证即可就室阅览。
读者进入各阅览室时,请仔细阅读相关“阅览规则”。
各阅览室的书刊除规定可以外借的以外,一律不准带出室,违者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各阅览室的书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
该馆中外文书刊实行开架和闭架外借。
持该馆发放的中文借阅证或中外文借阅证,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
办理书刊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发生超期,遗失、损坏、偷窃等情况,按该馆有关规定处理。
外借书刊借期、册数、续借:
持有该馆中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中文图书3册,或中文期刊4册;中文期刊借期30天,中文图书借期30天,中文图书可续借一次。
持有中外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外文图书1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具体外借规则详见各外借处借阅规则。
2022年3月22日,湖北省图书馆恢复开放,并免收读者在闭馆期间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
2022年4月,湖北省图书馆4月14日起暂停对外开放,至5月31日滞纳金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