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彩票中心成立于1994年,隶属于国家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
湖南省体育局双重领导,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是国家确定的中国体育彩票在
湖南省唯一的管理机构和承销单位。是全国首次发行电脑体育彩票6家试点省份之一。
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是
湖南省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全省
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及市场管理工作。其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湖南省体育彩票发行办公室”,1994年经省体委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湖南省体育彩票中心,业务归口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省体育彩票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体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秉承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体”的根本宗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坚持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方针,积极进取,大胆开拓,切实履行对全省体育彩票
市场监督及彩票
资金筹集职能,体育彩票销售发行量及监管水平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多次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肯定和表彰,为
体育产业化、社会化做了积极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1997年,全年累计发行4480万元,分别为国家、省、地市三级筹集
公益金210万元、506.8万元、627.2万元;1998年,全年累计发行3630万元,分别为国家、省、地市三级筹集公益金180万元、302.94万元、605.28万元。利用体育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弥补了基层体育部门经费不足,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并日益成为
体育产业中的支柱产业。
1997-1998年,切实加强了机构建设、
市场监督及公益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体育彩票销售网络,组织起了精于高效的销售队伍,并在各地市成立了相应的体育彩票销售办公室,为体育彩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
组织保障;在
市场监管方面,1997年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湖南省体育彩票暂行管理办法》,实行了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基本形成了从彩票审批、发行、结算、宣传、安全保卫等一整套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了
国家体育总局和人民银行总行要求“体育彩票资金收支两条线”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指示精神,发好票,用好钱,并率先在全国与省建行签订了彩票资金合作协议,开创了彩票资金归集管理的新模式,保证了彩票发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树立了体育彩票公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两年来,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在体育彩票发行手段和管理方式上进行了重大改革。经积极申请,1997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和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为发行电脑体育彩票全国6家试点省份之一,与上海、广东、福建、海南、江苏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内陆省份中湖南是第一家,此举意义重大。利用当今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发行彩票,具有快捷、高效、安全、方便的优势,在大中城市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代表了彩票业向电子化、网络化、国际化发展的趋势,也是我省体育彩票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技术水平,上规模,上档次,开创湖南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新局面的良好机遇。在筹备过程中,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1998年11月
国家体育总局伍绍祖局长视察了彩票中心,对电脑体育彩票筹备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经过近两年的精心筹备,在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湖南省电脑体育彩票将于1999年元月开始在长沙、
株洲、
湘潭、衡阳等四城市首批试发行。
中奖彩民的中奖金额在4000元以下(含4000元)到全省任何一家体彩投注站均可兑奖。中奖奖金超过4000元不足30万元(含30万元)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各地市分中心领奖。单票奖金在30万元以上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领奖。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不兑奖的视为
弃奖纳入彩票公益金。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除技术科外)于2012年6月22日迁至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89号
嘉盛国际广场22楼(
贺龙体育场西南角)新址办公。需要兑领大奖的彩民朋友,请到新址办理兑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