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道
机构名
湖广道是机构名,都察院所属十五道之一,其职掌是察核湖北、湖南二省的刑名案件。
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经承二人。其职掌是,察核湖北、湖南二省的刑名案件,题奏二省秋审案件以俟勾决,稽察通政使司国子监,依限注销其文卷。
参考资料
湖广道.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1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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