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湘州治临湘(今长沙),除湖南湘、资二水流域外,兼有粤桂及湖北各一部。隋改
潭州时,仅有今湖南中部。
西晋永嘉元年(307年)分
荆州、
江州两州
衡阳郡、建昌、湘东、临湘、邵陵、营阳、桂阳、零陵等8郡置,治
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境)。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湘、资两水流域和湖北省陆水流域。东晋以后屡有废置,辖境亦有增减。
南朝宋、齐时陆水流域割属
郢州,增辖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湘江上游、漓江和贺江流域以及广东省北部北江流域大部。梁、陈时南部地区分置
衡州(治今广东英德市西北)、东衡州(治今广东韶关市南)、
桂州(治今广西桂林市)等州,辖境缩小。隋开皇九年(589年)改为
潭州。东晋、南朝时为上流重镇。
南朝梁置,治大活关城,即今湖北红安县西北界之老君山至天台山之
河南新县一侧。北魏领安蛮、梁宁、永安三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