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铜柱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溪州铜柱,位于湖南省永顺县芙蓉镇“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因这一带古时候叫下溪州,所以铜柱名曰“溪州铜柱”。建造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
历史沿革
溪州铜柱建造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正月开铸,七月告竣,八月镌文,十二月立柱。溪州铜柱初立何地,历说无考,尚无定论。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溪州铜柱第一次迁移,这次移动范围在古黔安(今会溪坪)河滩——岩柱湾一带。
北宋天禧元年(1017年),溪州铜柱因战争从岩柱湾一带迁于明溪城。
北宋至和二年(1055年),溪州铜柱被宋军掳走,嘉佑二年(1057年),宋军归还溪州铜柱。重新立于古黔安茶滩之上。
雍正三年(1725年),湖南彝陵总兵周一德,假借天命神助推倒铜柱。
清朝中期,溪州铜柱柱上铜顶被盗,沉于江心,柱内铜钱也被盗抢。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永顺府知府张曾扬建亭保护溪州铜柱。
民国年间,溪州铜柱保护亭被毁。
1969年春,因湖南省沅陵县修建凤滩水电站,会溪坪与溪州铜柱竖立地均在淹没区内。根据水电站的规划,溪州铜柱属迁移文物。后经县、州、省文物部门呈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铜柱迁移至永顺县王村丛山包竖立,并建亭保护。
1990年3月,由于永顺县王村丛山包溪州铜柱的安全条件差,后经国家文物局批示,于同年6月由永顺县文物管理所将溪州铜柱再迁移至王村河码头的“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陈列保护宣传。
建筑特色
结构
溪州铜柱下为圆形,上端为八方形,每方宽15厘米,直径39厘米,柱壁厚约寸余,柱实长为2.98米,除顶部有残损外其他保存完好,柱身的八个面上前后相接地刻写着2600余字的铭文。
特点
溪州铜柱铜质清淳光润,历久不磨,楷书保存完整。
文物遗存
溪州铜柱柱身刻着“复溪州铜柱记”2600余字的铭文。铜柱铭文共42行,皆楷书。
溪州铜柱铭文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马楚天策府学士李弘皋撰写的《复溪州铜柱记》,由散文体的“记”和七言韵文体的“颂”组成,其后有监造官的题名;第二部分是溪州与马楚政权盟誓的誓状,包括誓词和一份19人的立誓者题名。在这两部分之后,还有两行较小字体的建造题记,记录铜柱树立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其高度、重量和形制,应是铜柱树立之时刻上的。
除此之外,在这些铭文因平阙或分段留下的空白处,还刻有一些人的结衔题名,字体与前面两段明显不同,为北宋时期加刻,与铜柱原有的铭文毫无关系。
历史文化
艺文
明朝周惠畴有诗赞云:
黄金铸就几千年,胜迹曾闻父老传。
眼底诸峰皆委地,山中一柱独擎天。
影横西涧龙惊蛰,光照南山鹤不眠。
碧草白沙相对晚,凉风两袖袭诗仙。
历史事件
后晋天福四年(939年),溪州刺史彭士愁与当时占据湖南的楚王马希范发生溪州之战。彭士愁战败后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与马希范议和,把战争的经过和议和的条款,镌刻于铜柱之上。
传说轶事
清朝中叶,有一学台舟过会溪,登岸观赏铜柱,遂起盗心,劫走柱顶,船行至江心,突然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雷雨大作,雷电追船,舟覆顶沉。沉顶处突出升起一大沙洲,把江水分开,后叫“双溶”,传说铜柱顶就埋在“双溶洲”下。后人把铜柱敬为神物,长期斜立在九龙厅下的沙滩上,与荒草共眠了千余年。
出版书籍
1994年4月,彭武文编《溪州铜柱及其铭文考辨》。
铭文解读
溪州铜柱上镌刻着楚王对叛乱的政策原则:“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在溪州土司彭士愁表示一心归顺后,楚王当即决定:“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土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戈之虞,克保耕桑之业。”
双方盟誓为约,立柱为信。自此,在中原大地经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宋、元、明、清等九个朝代变更的社会剧烈动荡时,封闭自守的彭氏统治却始终偏安一隅,连续承袭28代,溪州人民得享800多年没有边患战乱的相对安定生活。直至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归流”,终止了溪州的土司制度,彭氏政权即告结束。溪州铜柱只是以民族历史文物而竖立在溪州,它的界标作用不复存在。
溪州铜柱的树立,客观上起到了“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途”的积极作用。
铜柱铭文
天策上将军、江南诸道都统、楚王希范召天策府学士、江南诸道都统掌书记、通议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李弘皋谓曰:“我烈祖昭灵王,汉建武十八年平征倒于龙偏,树铜柱于象浦。其铭曰:金人汗出,铁马蹄坚,子孙相连,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庆胤绪绵远,则九九百年昌于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宁,郡师内附。古者天子铭德,诸侯记功,大夫称伐,必有刊勒,垂诸简编,将立标题,式昭恩信,敢继前烈,为吾纪焉。”皋承教濡毫,载叙厥事:盖闻牂牁接境,盘瓠遗风,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谓之要服,中古渐尔羁縻,泊帅号精夫,相民泱氏。汉则宋均置吏,稍静溪山,唐则杨思兴师,遂开辰、锦。迩来豪右,时恣陆梁,去就在心,否藏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传郡印,家总州兵,布惠立威,识恩知劝,故能历三四代,长千万夫。非德教之所加,岂简书而可畏,亦无辜于大国,亦不虐于小民,多自生知,因而善处。无何忽乘间隙,俄自动摇。我王每示含弘,尝加姑息,渐为边患,深入郊圻,剽掠耕桑,侵暴辰、澧,疆吏告逼,郡人失宁。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焉知纵火,果至自焚。
时晋天子肇创丕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号,继武穆王之令谟,册命我王开天策府。天人降止,备物在庭。方振声明,又当昭泰。眷言僻陋,可俟绥怀。而边鄙上言,各请效命。王乃以静江指挥使刘勍率诸部将,付予偏师,钲鼓之声,震动溪谷。彼乃弃州保险,结寨凭高,唯有鸟飞,谓无人到。而刘勍虔遵庙算,密运神机,跨壑披崖,临危下瞰。梯冲既合,水泉无汲引之门;樵采莫通,粮糗乏转输之路。因甘矜甲,岂暇投戈?彭师杲为父输诚,束身纳款。我王愍其通变,受降招携。崇侯感德以归周,孟获畏威而事蜀。
王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乃依前奏,授彭士愁溪州刺史,加检校太保,诸子将吏,咸复职员。锡命有差,俾安其土。仍颁廪粟,大赈贫民。乃迁州城,下于平岸。溪之将佐,衔恩向化,请立柱以为誓焉。
於戏!王者之师,贵谋贱战,兵不染锷,士无告劳。肃清五溪,震詟百越,底平疆理,保乂家邦。尔宜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途,勿矜激濑飞湍,勿恃悬崖绝壁。荷君亲之厚施,我不征求;感天地之至仁,尔怀宁抚。苟违诫誓,是昧神祗,垂于子孙,庇尔族类。铁碑可立,敢忘贤哲之踪;铜柱堪铭,愿奉祖宗之德。皋仰遵王命,谨作颂焉,其词曰:昭灵铸柱垂英烈,手执干戈征百越。我王铸柱庇黔黎,指画风雷开五溪。五溪之险不足恃,我旅争登若平地。五溪之众不足凭,我师轻蹑如春冰。溪人畏威乃感惠,纳质归明求立誓。
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孙兮千万春。
推诚奉节弘义功臣、天策府都尉、武安军节度副使、判内外诸司事、永州团练使、光禄大夫、检校太傅、使执节永州诸军事、行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扶风县开国男侯食邑一千户马希广奉教监临铸造。
天福五年正月十九日,溪州刺史彭士愁与五姓归明,众具件状,饮血求誓。楚王略其词,镌于柱之一隅:右据状,溪州静边都使,自古以来,代无违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发军收讨不顺之人,当都愿将本管诸团百姓军人及父祖本分田场土产,归明王化。当州大乡、三亭两县,苦无税课,归顺之后,请只依旧额供输。不许管界团保军人百姓,乱入诸州四界,劫掠该盗,逃走人户。凡是王庭差纲,收买溪货,并都募采伐土产,不许辄有庇占。其五姓主首,州县职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惩,如别无罪名,请不降官军攻讨。若有违誓约,甘请准前差发大军诛伐。一心归明王化,永事明庭。上对三十三天,下将神祗为证者。
王曰:“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税赋,自为供赡,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诚,可以玄鉴。”
静边都指挥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保、使持节溪州诸军事、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彭士愁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开江都指挥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允滔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充静寇都指挥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弘祐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佐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幸晖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榳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龚朗芝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充溪州副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守溪州三亭县令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裕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充金涧里指挥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覃彦胜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弘贇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左义胜第三都部将、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前守富州别驾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杲
武安军节度讨击副使、左归义第三都部将、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晃
武安军节度衙前兵马使、前溪州左厢都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向宗彦
武安军节度同十将、前溪州左厢都虞侯、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监察御史、上柱国龚贵
前溪州大乡县令、将仕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彭允臻
武安军同节度副使、摄溪州司马、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覃彦仙
武安军同节度副使、前摄大乡县令、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覃彦富
武安军节度摄押衙、充静寇都副兵马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思道
武安军节度副将、充溪州知后官、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国朱彦蝺
大晋天福五年,岁次庚子,七月甲子朔十八日辛己铸,八月甲午朔九月壬寅镌,十二月壬辰朔二十日辛亥立
研究价值
溪州铜柱存在两种意义上的“模仿”,一是对马援铜柱的模仿,这是符号意义上的模仿;二是对石经幢和唐代金属柱的模仿,这是实际制作时在设计及工艺上的模仿。溪州铜柱的“模仿”明面上是复古,实际上是用当代的知识和技术解决当代的问题。
溪州铜柱树立时兼具纪念碑性和实际政治功能,因其特殊的形制和丰富的铭文内容而受到重视,对研究湘西古代文化及民族等具有重大意义。为研究古代铸铜与书法艺术提供了实物参考。
文物保护
1961年3月4日,溪州铜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溪州铜柱位于湖南省永顺县芙蓉镇“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
开放时间
8:00-18:00
门票价格
无需门票,包含在芙蓉镇门票(100元/人)内。
交通信息
汽车
1、张家界到芙蓉镇:张家界汽车站(火车站旁)乘直达芙蓉镇的班车,车程约2小时;
2、吉首到芙蓉镇:或在吉首新车站乘直达芙蓉镇的班车,2小时抵芙蓉镇汽车站;
3、永顺到芙蓉镇:永顺汽车站有直达芙蓉镇的班车,1小时抵达。
自驾
从S99龙吉高速(2017年底开通)芙蓉镇出口出,可直达。
参考资料
溪州铜柱考析.湖南省文物局.
土家第一柱.永顺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3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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