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铜柱,位于湖南省
永顺县芙蓉镇“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因这一带古时候叫下溪州,所以铜柱名曰“溪州铜柱”。建造于
后晋天福五年(940年)。
历史沿革
溪州铜柱建造于
后晋天福五年(940年),正月开铸,七月告竣,八月镌文,十二月立柱。溪州铜柱初立何地,历说无考,尚无定论。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溪州铜柱第一次迁移,这次移动范围在古黔安(今会溪坪)河滩——岩柱湾一带。
北宋
天禧元年(1017年),溪州铜柱因战争从岩柱湾一带迁于明溪城。
北宋
至和二年(1055年),溪州铜柱被宋军掳走,
嘉佑二年(1057年),宋军归还溪州铜柱。重新立于古黔安茶滩之上。
清
雍正三年(1725年),湖南彝陵总兵周一德,假借天命神助推倒铜柱。
清朝中期,溪州铜柱柱上铜顶被盗,沉于江心,柱内铜钱也被盗抢。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永顺府知府张曾扬建亭保护溪州铜柱。
民国年间,溪州铜柱保护亭被毁。
1969年春,因湖南省沅陵县修建凤滩水电站,会溪坪与溪州铜柱竖立地均在淹没区内。根据水电站的规划,溪州铜柱属迁移文物。后经县、州、省文物部门呈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铜柱迁移至永顺县王村丛山包竖立,并建亭保护。
1990年3月,由于永顺县王村丛山包溪州铜柱的安全条件差,后经国家文物局批示,于同年6月由永顺县文物管理所将溪州铜柱再迁移至王村河码头的“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陈列保护宣传。
建筑特色
结构
溪州铜柱下为圆形,上端为八方形,每方宽15厘米,直径39厘米,柱壁厚约寸余,柱实长为2.98米,除顶部有残损外其他保存完好,柱身的八个面上前后相接地刻写着2600余字的铭文。
特点
溪州铜柱铜质清淳光润,历久不磨,楷书保存完整。
文物遗存
溪州铜柱柱身刻着“复溪州铜柱记”2600余字的铭文。铜柱铭文共42行,皆楷书。
溪州铜柱铭文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马楚天策府学士李弘皋撰写的《复溪州铜柱记》,由散文体的“记”和七言韵文体的“颂”组成,其后有监造官的题名;第二部分是溪州与马楚政权盟誓的誓状,包括誓词和一份19人的立誓者题名。在这两部分之后,还有两行较小字体的建造题记,记录铜柱树立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其高度、重量和形制,应是铜柱树立之时刻上的。
除此之外,在这些铭文因平阙或分段留下的空白处,还刻有一些人的结衔题名,字体与前面两段明显不同,为北宋时期加刻,与铜柱原有的铭文毫无关系。
历史文化
艺文
明朝周惠畴有诗赞云:
黄金铸就几千年,胜迹曾闻父老传。
眼底诸峰皆委地,山中一柱独擎天。
影横西涧龙惊蛰,光照南山鹤不眠。
碧草白沙相对晚,凉风两袖袭诗仙。
历史事件
后晋天福四年(939年),溪州刺史彭士愁与当时占据湖南的楚王马希范发生溪州之战。彭士愁战败后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与马希范议和,把战争的经过和议和的条款,镌刻于铜柱之上。
传说轶事
清朝中叶,有一学台舟过会溪,登岸观赏铜柱,遂起盗心,劫走柱顶,船行至江心,突然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雷雨大作,雷电追船,舟覆顶沉。沉顶处突出升起一大沙洲,把江水分开,后叫“双溶”,传说铜柱顶就埋在“双溶洲”下。后人把铜柱敬为神物,长期斜立在九龙厅下的沙滩上,与荒草共眠了千余年。
出版书籍
1994年4月,彭武文编《溪州铜柱及其铭文考辨》。
铭文解读
溪州铜柱上镌刻着楚王对叛乱的政策原则:“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在溪州土司彭士愁表示一心归顺后,楚王当即决定:“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土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戈之虞,克保耕桑之业。”
双方盟誓为约,立柱为信。自此,在中原大地经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宋、元、明、清等九个朝代变更的社会剧烈动荡时,封闭自守的彭氏统治却始终偏安一隅,连续承袭28代,溪州人民得享800多年没有边患战乱的相对安定生活。直至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归流”,终止了溪州的土司制度,彭氏政权即告结束。溪州铜柱只是以民族历史文物而竖立在溪州,它的界标作用不复存在。
溪州铜柱的树立,客观上起到了“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途”的积极作用。
铜柱铭文
天策上将军、江南诸道都统、楚王希范召天策府学士、江南诸道都统掌书记、通议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李弘皋谓曰:“我烈祖昭灵王,汉建武十八年平征倒于龙偏,树铜柱于象浦。其铭曰:金人汗出,铁马蹄坚,子孙相连,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庆胤绪绵远,则九九百年昌于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宁,郡师内附。古者天子铭德,诸侯记功,大夫称伐,必有刊勒,垂诸简编,将立标题,式昭恩信,敢继前烈,为吾纪焉。”皋承教濡毫,载叙厥事:盖闻牂牁接境,盘瓠遗风,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谓之要服,中古渐尔羁縻,泊帅号精夫,相民泱氏。汉则宋均置吏,稍静溪山,唐则杨思兴师,遂开辰、锦。迩来豪右,时恣陆梁,去就在心,否藏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传郡印,家总州兵,布惠立威,识恩知劝,故能历三四代,长千万夫。非德教之所加,岂简书而可畏,亦无辜于大国,亦不虐于小民,多自生知,因而善处。无何忽乘间隙,俄自动摇。我王每示含弘,尝加姑息,渐为边患,深入郊圻,剽掠耕桑,侵暴辰、澧,疆吏告逼,郡人失宁。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焉知纵火,果至自焚。
时晋天子肇创丕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号,继武穆王之令谟,册命我王开天策府。天人降止,备物在庭。方振声明,又当昭泰。眷言僻陋,可俟绥怀。而边鄙上言,各请效命。王乃以静江指挥使刘勍率诸部将,付予偏师,钲鼓之声,震动溪谷。彼乃弃州保险,结寨凭高,唯有鸟飞,谓无人到。而刘勍虔遵庙算,密运神机,跨壑披崖,临危下瞰。梯冲既合,水泉无汲引之门;樵采莫通,粮糗乏转输之路。因甘矜甲,岂暇投戈?彭师杲为父输诚,束身纳款。我王愍其通变,受降招携。崇侯感德以归周,孟获畏威而事蜀。
王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乃依前奏,授彭士愁溪州刺史,加检校太保,诸子将吏,咸复职员。锡命有差,俾安其土。仍颁廪粟,大赈贫民。乃迁州城,下于平岸。溪之将佐,衔恩向化,请立柱以为誓焉。
於戏!王者之师,贵谋贱战,兵不染锷,士无告劳。肃清五溪,震詟百越,底平疆理,保乂家邦。尔宜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途,勿矜激濑飞湍,勿恃悬崖绝壁。荷君亲之厚施,我不征求;感天地之至仁,尔怀宁抚。苟违诫誓,是昧神祗,垂于子孙,庇尔族类。铁碑可立,敢忘贤哲之踪;铜柱堪铭,愿奉祖宗之德。皋仰遵王命,谨作颂焉,其词曰:昭灵铸柱垂英烈,手执干戈征百越。我王铸柱庇黔黎,指画风雷开五溪。五溪之险不足恃,我旅争登若平地。五溪之众不足凭,我师轻蹑如春冰。溪人畏威乃感惠,纳质归明求立誓。
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孙兮千万春。
推诚奉节弘义功臣、天策府都尉、武安军节度副使、判内外诸司事、永州团练使、光禄大夫、检校太傅、使执节永州诸军事、行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扶风县开国男侯食邑一千户马希广奉教监临铸造。
天福五年正月十九日,溪州刺史彭士愁与五姓归明,众具件状,饮血求誓。楚王略其词,镌于柱之一隅:右据状,溪州静边都使,自古以来,代无违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发军收讨不顺之人,当都愿将本管诸团百姓军人及父祖本分田场土产,归明王化。当州大乡、三亭两县,苦无税课,归顺之后,请只依旧额供输。不许管界团保军人百姓,乱入诸州四界,劫掠该盗,逃走人户。凡是王庭差纲,收买溪货,并都募采伐土产,不许辄有庇占。其五姓主首,州县职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惩,如别无罪名,请不降官军攻讨。若有违誓约,甘请准前差发大军诛伐。一心归明王化,永事明庭。上对三十三天,下将神祗为证者。
王曰:“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税赋,自为供赡,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诚,可以玄鉴。”
静边都指挥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保、使持节溪州诸军事、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彭士愁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开江都指挥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允滔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充静寇都指挥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弘祐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佐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幸晖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榳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龚朗芝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充溪州副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守溪州三亭县令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裕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充金涧里指挥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覃彦胜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弘贇
武安军节度左押衙、左义胜第三都部将、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前守富州别驾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杲
武安军节度讨击副使、左归义第三都部将、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彭师晃
武安军节度衙前兵马使、前溪州左厢都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向宗彦
武安军节度同十将、前溪州左厢都虞侯、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兼监察御史、上柱国龚贵
前溪州大乡县令、将仕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彭允臻
武安军同节度副使、摄溪州司马、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覃彦仙
武安军同节度副使、前摄大乡县令、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覃彦富
武安军节度摄押衙、充静寇都副兵马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田思道
武安军节度副将、充溪州知后官、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国朱彦蝺
大晋天福五年,岁次庚子,七月甲子朔十八日辛己铸,八月甲午朔九月壬寅镌,十二月壬辰朔二十日辛亥立
研究价值
溪州铜柱存在两种意义上的“模仿”,一是对马援铜柱的模仿,这是符号意义上的模仿;二是对石经幢和唐代金属柱的模仿,这是实际制作时在设计及工艺上的模仿。溪州铜柱的“模仿”明面上是复古,实际上是用当代的知识和技术解决当代的问题。
溪州铜柱树立时兼具纪念碑性和实际政治功能,因其特殊的形制和丰富的铭文内容而受到重视,对研究湘西古代文化及民族等具有重大意义。为研究古代铸铜与书法艺术提供了实物参考。
文物保护
1961年3月4日,溪州铜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溪州铜柱位于湖南省永顺县芙蓉镇“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
开放时间
8:00-18:00
门票价格
无需门票,包含在芙蓉镇门票(100元/人)内。
交通信息
汽车
1、张家界到芙蓉镇:张家界汽车站(火车站旁)乘直达芙蓉镇的班车,车程约2小时;
2、吉首到芙蓉镇:或在吉首新车站乘直达芙蓉镇的班车,2小时抵芙蓉镇汽车站;
3、永顺到芙蓉镇:永顺汽车站有直达芙蓉镇的班车,1小时抵达。
自驾
从S99龙吉高速(2017年底开通)芙蓉镇出口出,可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