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质监局担负着《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管理办法》、《
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主管全市计量、质量、标准化、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打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检定、质量投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纤维棉花检验、全国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工作,协助企业申报办理工业产品许可证、商品条码工作,指导企业申报名牌产品、优质产品。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
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市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计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按省局授权组织制订地方农业标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和指导农业、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受省局委托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市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和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局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八、组织拟定和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和派出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受省局委托对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
专业技术职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县(市、分局)局领导班子配备、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