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受(1911.1.26—1999.2.23),原名潘国渠,
福建南安人,生于1911年1月26日。1930年19岁南渡新加坡,初任《叻报》编辑,1934年起执教于华侨中学、道南学校及马来亚麻坡中华中学,及任道南学校校长6年(1935~1940)。他自己并没有受过正统大学教育。1955年南大校长林语堂离校,受委出任大学秘书长,渡过一段没有校长主持校务的最艰苦的4年,直至1959年第一批437名学生毕业,才辞去职务。
简介
1937年抗战军兴,走避新加坡,任“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席陈嘉庚)主任秘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辗转到陪都重庆避难,胜利后再返新加坡。
1953年参加筹办
南洋大学,任南大执行委员会委员。 潘受精研书法,早年师法
颜真卿、
虞世南,后转习
魏碑,于楷书、
行书有很深的造诣,最后自成一家。
1982年出版书法集三册,新加坡国立博物馆于1984及1991年(庆祝80岁大寿)两次为他举
行书法展览。他的书法广受各界喜爱与尊崇,除东南亚各地外,在
山东曲阜孔庙、
西安碑林、武汉
黄鹤楼等地都可看到的墨宝。
潘受也爱好写作及诗歌创作,他曾于1928年参加中国“全国拒毒论文比赛”荣获第一名(北大蔡元培校长为主任评选),早年喜写白话诗,青年时期才致力于古典诗词的创作,已出版《海外庐诗》(1970)、《云南园诗集》(1984)、及厚八百页的《潘受诗选》(1997),其中共有诗词1300余首。
潘受的书法与文学造诣,受到国内外文化界重视。
1985年获巴黎“法国艺术沙龙”(Salon Artists Francais)金质奖;
1986年获新加坡政府文化奖章;
1991年又获法国国家艺术与文学(Officer des Art et des Letters)勋章;
1994年获新加坡卓越功绩勋章(P.J.G.);
1997年获亚细安文化奖(ASEAN Cultural Medal);
1998年获
新加坡书法家协会荣誉奖章,同年
南洋理工大学颁授名誉文学博士荣衔。
潘受1999年2月23日逝世,享寿89岁。
年表
1911 生于中国福建南安,原名潘国渠
1927 福建泉州培元中学毕业
1930 南来新加坡
1930-39 任《叻报》编辑,先后在
新加坡华侨中学、道南学校及麻坡中华中学执教和担任校长
1940-50 返回中国从商
1960 退休,从事文化艺术研究及创作
1970 南大中文学会出版《海外庐诗》(1985年及1986年再版)
1980 出版《潘受行书南园诗册》
1983 出版《潘受近书三迹》及《墨迹大观》
1985 获巴黎大皇宫“法国艺术沙龙”金质奖
1986 获新加坡文化奖
1991 获法国最高文学艺术勋章
1994 获新加坡政府最高勋绩奖章
1995 新加坡政府宣布为“国宝”
1995 出版《潘受诗书回顾》
1997 获亚细安文化奖
1998 任中国福建泉州黎明大学荣誉校长
1999 逝世
评价
潘受献身他热爱的中华文化,数十年如一日。他在中国书法和
诗词上的优异成就,为东南亚华人的精神文明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产;他在艺术和文学方面的高深修养,更成为传统中国知识分子的典范。1995年,新加坡政府为肯定潘受的对国家文化与教育的卓越贡献,正式宣布他为国宝。1998年,潘受于得知
南洋理工大学将授以名誉文学博士之时,特地请见新闻及艺术部长
杨荣文准将,表示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应该接受这项荣誉,因为他的贡献是在“
南洋大学”,而非“南洋理工大学”。杨部长认为南大精神仍然活在
南洋理工大学校园里,鼓励他接受。在颁授典礼中,潘受主张恢复
南洋大学校名,可见他对南大感情的深厚。他的呼吁,获得东南亚华人社会热烈的反响。
联合早报《话廊版》于3月6日发表李慧玲的鸿文:《潘受的南大泪痕——一段未曾公开的访谈录》。
李文发表后的几个晚上,想到该文有“88岁的老人自嘲‘当年是强盗,后来成了国宝’”。住事历历,我每晚几难入梦。3月13日晚上新加坡艺术总会常年晚宴,何家良会长移樽到我这一桌,大家又不期然地说及潘先生逝后的话题。
他对当年支持我协助潘先生申请公民权的事,记忆犹新。我因此决定乘几个相关系的人还健在,叙述16年前的一段未曾公开的旧事:
殖民地政府褫夺潘受公民权
一、 李文叙及潘先生的公民权是1958年被褫夺的。文章写道:“新加坡政府是在25年后,也就是1983年,把公民权归还给潘老。”我想说明两点:(1)1958年褫夺潘先生公民权的是英殖民地政府,1983年“归还”潘先生公民权的是人民行动党政府。(2)说他是强盗的是英殖民是政府,说他是瑰宝的是行动党政府。
二、 言归正传。1982年中,新加坡书协决定组织一个宠大的书法代表团,于次年6月学校长假期间去中国访问一个月。我与同道们都希望潘先生同团出发。当年9月学校假期中的一天,潘先生对我说,“我真很想出门,但我没有通行证呀!”我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是个无国籍的人士。
三、 潘先生过后在我的催促下向公民权局申请公民权,被约去见面过三次。有一天,他非常激动的对我说:“我每次去会面,他们总是搬出一大堆垒得比我坐下去的人头还要高的文件,我要澄清及承认。我受不了了,不要申请了。
四、 当年的年尾及次年的年初,我辗转托了好几位较有身份的公务人员,看看相隔了二十几年,时过境迁的事,是不是有转弯的地方。
五、 一天,一位贵人相告,叫我写一封信给当时的内政部长蔡善进律师,信中不要说“潘国渠”,而是说改用“潘受”后的他在书法上的造诣、对书协的贡献、在书协与外国人的交流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等,并附上图片、报章佐证;即以他是一个书法家及文化人的角色来申请。我照办。
六、 约有一个多月,这位贵人对我说:“看来有希望了,为了加强你的信件的分量,要以请两位与书协有关系且在位的政务人员现实性信支持你的要求。
七、 我于是到启祥路教育部找何家良政务次长,到亚历山大路环境发展找王邦文部长,央请他们二人就我的信件副本所示的内容,分别写信予蔡善进部长。他们二人都欣然照办(1999年3月13日晚艺术总会常年晚宴上,家良先生向我同桌的人士提及的便是这事)。
八、 3月的某一天,潘先生来电约我与内人于晚饭后去他的家,并交代我们记得带着居民证。我们二人到时,屋内除了潘受先生及其夫人郑文慧女士之外,还有一位杨小姐,连我们一共五人。
九、 潘先生说,这次他们(公民权局的官员)见到我很客气,要我填写申公民权的表格,说打算重发公民权给我;又说我年岁己大,他们顺便帮我申请护照,免得我要多跑一次,所以照片一共得交六张。
十、 潘先生说,不懂会不会有人捣鬼,发生变化,所以这张公民权申请表格,便由你的太太及杨小姐做我的保证人,杨小姐也是很可靠的,这样更加妥贴,你说是不是?
十一、 潘先生生于1983年4月初取得公民权及护照时己来不及加入我们出国的队伍了。5月28日一早他来机场送我们一行28人,入闸门前,他说:“等你回来后,我们一块儿去吉隆坡。”
十二、 我于今年2月23日下午5点陪同潘先生的儿子思颖医生尾随二男护士之后,看着潘先生的遗体由三楼3006号加护病房移入楼下的停尸房,交予仵作。临送上车时,仵作拉开裹尸的长形塑盒的拉链给我与思颖医生看,潘老的嘴巴一如25天来的样貌——因为插入吸管吸痰而开得大大的。
十三、 当晚9点我在众奉教堂迎接他的灵柩,9点30分思颖医生到后,才正式安置灵柩。
十四、 26日我送他最后一程。在翡珑山,德高望重、待潘先生一生至善的李成义伉俪也专程来送。我在潘先生的灵前说 ,该做的我己做了,可以做的,我会继续去做。
十五、 我从二十多年前潘先生的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到他最后一刻的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百感交集,我没有别的话送他,只希望他“乘愿再来”。
十六、 从他入院前三天的召见(1月27日),到住院25天后辞世,我有用他病房的纸巾抹过他眼角的泪水多次。
让潘老平平静静睡一大觉
十七、许许多多新友旧朋在过去三个星期对潘先生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悼念。我想,大家可否让老先生平平静静的睡一个大觉?他不是说过吗?“帝王太贵不能仙”,难道我们不想让他成仙吗?
十八、再殿一笔:1984年2月在国家博物院举行《潘受古稀书迹展》,是在李氏基金赞助下,由新加坡书协所主办的,是潘先生拿到公民权恢复自由身后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活动。后来一些官方文件及报章报道,将它写成是新加坡政府主办的,并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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