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庭濯(
越南语:Phan Đình Trạc,1958年8月25日—),又译为
潘廷镯,男,
京族,越南政治人物,越南义安省
演州县演禄乡人,于1980年8月4日加入
越南共产党,政治理论学士水平,安全大学毕业,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
人物履历
1975年10月—1980年8月,越南人民安全大学学员,副班长;
1980年9月—1981年10月,任越南内务部(今
越南公安部)B档案局干部,在
胡志明市工作;
1981年11月—1988年4月,任经济保卫队干部;安保队副队长(1983年),后任安保队支部书记、队长(1984年);
义安省荣市公安处党委委员(1985年);
1988年5月—1997年10月,任义安省荣市公安处党委书记(1989年8月),
荣市公安处副处长;
1997年11月—2001年1月,任义安省公安厅党委常务委员(1998年8月),后任党委书记(2000年12月),义安省公安厅副厅长;
义安省人民议会代表(1999年11月),义安省委常务委员(2001年1月);
2001年2月—2005年9月,任义安省委常务委员,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义安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越南第十一届国会代表;
2005年10月—2010年9月,任义安省委副书记(2005年12月),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书记、主席;
越南第十二届国会义安省代表团团长;
2010年10月—2013年1月,任义安省委书记,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书记、主席(至2010年12月);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义安省代表团团长;在越共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
2013年2月—2016年1月,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内政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2015年1月);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2016年1月);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在越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
2016年2月—2017年9月,任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内政部部长;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内部政治保卫小组委员;
越南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国会代表;
2017年10月—2021年1月,任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央内政部部长;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内部政治保卫小组委员;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代表;
2021年1月—至今,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2021年4月),中央内政部部长;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内部政治保卫小组委员;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2021年7月)。
担任职务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2017年10月)、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2021年4月),越共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中央内政部部长,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越南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外事活动
对华交流
2017年12月1日,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显明在北京会见了
越南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潘庭濯。
2024年4月19日,司法部部长
贺荣在越南
河内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庭濯举行会谈,就加强中越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进行了务实交流。
2024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陈文清在京会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庭濯。
2024年11月13日,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祖翼在福州会见了由
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庭濯率领的代表团一行。
其他国家
2024年5月2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越共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潘廷镯会见了来访的
韩国反腐败和民权委员会(ACRC)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郑升润(Jeong Seung-yoon)。
2024年9月27日至10月2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和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潘廷镯率领的越共高级代表团对
南非共和国进行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