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澄江知府柳正芳修成《澄江府志》,由河阳名士李应绶主纂,付梓成书,共16卷。这次修志,时间很短,成稿仓促,主要以各州、县志稿汇编而成,柳正芳序中也说:“爰取四州、县已成志本,延庶常李君在公及学博士诸生纂订而序次之。体遵通志,昭同文也”。
康熙1
柳正芳修,李应绶等纂。十六卷,康熙五十八年(1719)刻本。
柳正芳,
河南太康人,康熙五十六年(1717)知
澄江府事。李应绶,字在公,河阳人,康熙乙丑(1685)进士,官
江西泰和县知县,曾著《廉城西昌草》,今佚。
澄江汉晋为
俞元县地,唐初为
黎州绛县地,
南诏时曾设河阳郡,后为三十七部中强宗等部地。元宪宗六年(1256)设罗伽万户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为澄江路,辖河阳、阳宗、江川三县及
新兴、路南二州。明改称澄江府,清代因之。《澄江府志》初修于明代弘治时,后来于嘉靖间曾有续修,但均不署纂修人姓氏。明隆庆间蒋宏德、董云〖KG*9〗汉增修。至清代,据柳正芳序云:“康熙初年间,前守令博采旁搜,将成帙,旋遭逆叛。恢复后,太守松涛张公,力任纂述,粗成六卷,亦未授梓。又历三十余载,散帙失次,及今不辑,则事以久而愈湮……爰取四州县已成志本,延庶常李君在公及学博诸生纂订,而序次之体遵通志。”可知此志实为当时澄江府属之新兴、路南二州,江川、河阳二县四种志书合辑而成。此四种志书,今《
路南州志》四卷(金廷献修,李汝相等纂)、《
新兴州志》十卷(任中宜纂修)、《河阳县志》二十卷(李丕垣修,李应绶等纂)尚存。而张钟所纂修的《江川县志》已佚。今以任中宜纂修之《新兴州志》对读,多为原文照抄,而仅作篇目调整。正因此可从其中辑出已佚之(康熙)《江川县志》。
本志共十五卷,其篇目如下:卷一地图、卷二星野(气候附)、卷三沿革(建置郡县附)、卷四疆域(形势、邮铺附)、卷五山川(胜景、古迹、寺观、坊表、亭榭附)、卷六城池(仓储、关哨、桥梁、堤闸堰塘、市肆、养济、漏泽附)、卷七赋役(民赋、屯赋、户口、土军附)和盐法(税课、经费附)、卷八秩官(武秩、公署、土司、种人附)、卷九学校(文庙、礼乐、祭器、经籍、书院、义学、乡饮酒礼附)、卷十风俗(物产附)、卷十一选举(征辟、科目、乡贡、武科、封赠、恩荫附)、卷十二祠祀(坛庙、冢墓附)、卷十三名宦(流寓附)、卷十四人物(乡贤、忠烈、孝义、贞节、乡饮、文行附)、卷十五艺文上和艺文下、卷十六仙释(灾祥、杂异附)。? 柳正芳在凡例中说:“志中事类,只以四州县志汇纂成编,加之删订,以成郡志,且捉笔只在旬余。”速度很快,但正如章学诚据说 :“诸府之志……亦不可以下合州、县属志而成。”(《方志辨体》)本志正是“合州、县属志而成”之作。除可辑佚外,其他资料价值不大。
道光
李熙龄等纂修,配抄本。
李熙龄,字芸渠,
江西南城人,道光九年(1829)进士,二十六年任澄江府知府。十分热心编修
地方志,曾首纂
陕西《
榆林府志》五十卷;道光二十八年续纂《
广南府志》四卷;道光三十年又续纂《
普洱府志》二十卷。
《澄江府志》初辑于明弘治时,后修于嘉靖,俱不署纂修人姓名。明隆庆间蒋宏德、董云汉增修,至清康熙二十一年张联箕纂为六卷未梓。康熙五十八年柳正芳修、李应绶纂,增补为十六卷刻印传世。至道光二十六年李熙龄知澄江府事,即着手续修。“仍取近年所刊通志稿有关于澄江郡者,手而节录之,其所未备者,更分四属而采之”(李熙龄《重修澄江府志序》),一年即告成。参加分修的还有江川县知县刘邵高,署河阳县(今
澄江县)知县高鲁,署新兴州知州(今玉溪市)缪阗,署路南州(今路南县)知州李凤□(原刻本缺字)等。并由各州县儒学学正、教谕、训导等多人参与参订校阅。至道光二十七年(1847)成书,记事止于同年。后咸丰三年(1853)李熙龄复任时增辑重刊。卷十四《人物》中“乡贤”郭晋、李之梓、郭锡恩等均记为咸丰三年公举入祀乡贤祠。(道光)《澄江府志》配抄本中只有卷首及卷十四两卷和卷十五的艺文中一册是原刻本。
全书十六卷,卷首一卷。卷首载云贵总督李星沅序,
云南巡抚程裃采序,李熙龄序,录旧志序文九篇。另有凡例,纂修人员题名,目录。十六卷编次为:卷一地图、卷二星野(气候、灾祥附)、卷三沿革(建置郡县府)、卷四疆域(形势、邮铺附)、卷五山川(胜景、古迹、寺观、坊表、亭榭附)、卷六城池(仓储、关哨、桥梁、堤闸、堰塘、市肆附)、卷七赋役(民赋、屯赋、户口、盐法、税课、经费附)、卷八秩官(武秩、公署、土司、种人附)、卷九学校(文庙、学额、书院、义学附)、卷十风俗(物产附)、卷十一选举(征辟、孝廉方正、进士、举人、拔贡、副贡、文仁宦、武进士、武举人、武仁宦、封赠、恩荫附)、卷十二祠祀(坛庙冢墓附)、卷十三名宦(流寓附)、卷十四人物(乡贤、忠烈孝义、贞节、文行附)、卷十五艺文、卷十六仙释(方技、杂异附)。
本志虽为续修,但对旧志多有更定,疆域依《嘉靖重修一统志》而定,而附旧志资料于后,对人物、选举、职官、赋役、经费、水利、桥梁等多有增补,其中户口一目尤详,除依旧志记述外,分州、县详细记载了道光元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五年六次户口统计,是极珍贵的人口资料。当时新兴州人口已至二十万,志中针对这一情况在赋役卷小序中说:“新兴土稍沃,而人满食众。”已感人口众多之患,在一百三十多年前看到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本志大事考简要清楚,对历史沿革、州县建置中有争议的问题,并录而加考说,如
俞元、胜休、律高、?州、求州之考订,均录两说,“以俟有识者鉴定”(《凡例》)。人物卷收录较严,如署新兴州知州缪阗,虽参与修志,但于职官署州下无题名,并在“署州”条下标明治绩不著者不录,宁缺而无一人题名。
府志编修,“详省志所略,略州县志所详。详略变通,亦稍稍区别矣,要皆有至当,不易者。”(程裃采《重修澄江府志序》)本志取省通志及旧府、州、县志,另加采访编次而成,取舍严谨,条理清晰,详略得当,可供编修地区志借鉴。
书末有郭锡恩跋,记述道光初年萧柄椿曾纂河阳县志稿二册,本志中名宦萧柄椿条下也有同样记载。《河阳县志》初纂于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今存抄本。肖修志稿为续修,今不见于著录,已佚。
康熙2
李丕垣修,李应绶等纂。二十卷,九册,省图书馆有据
北京图书馆藏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抄本的复抄本。据《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载,国内仅有北京图书馆有康熙抄本。
李丕垣,北直(
河北)裄州(今裄县)人,康熙四十九年(1710)署河阳县事。李应绶,河阳人,字在公,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官江西泰和县知县,纂有《澄江府志》,另著有《廉城西昌草》诗集,今佚。
河阳县元初为罗伽千户所,为罗伽万户府附郭地。至元十六年(1279)改河阳州,二十六年(1289)降为县。明清因之。一直为澄江府附郭县。康熙八年(1669)撤销
阳宗县,并入河阳县。本志为今所见河阳唯一一部县志,但北京图书馆藏抄本仅有卷一至卷十八、卷十九艺文一至三,缺卷十九艺文四(诗、词)及卷二十杂异。是为残本。
书前有李丕垣序,李应绶序,旧序载明徐拭序,徐序实际是为府志写的。凡例中虽称明代两次修志,皆为府志。并非纂修县志。本书十八卷:卷一为图考(星野、气候附)、卷二沿革(建置附)、卷三疆域(形势、邮铺、站役附)、卷四山川(关哨、津梁、沟洫、十景附)、卷五风俗、卷六城池(闸坝、堰塘、仓库、义房、街市、村落、教场、公署、坊表附)、卷七田赋(户口、人丁、经费附)、卷八物产、卷九秩官(武秩附)、卷十学校(书院、义学、庆贺、讲约附)、卷十一选举、卷十二祠祀、卷十三古迹(冢墓、寺观附)、卷十四名宦、卷十五人物(乡贤)、卷十六人物(孝义、烈女、恩荣、乡饮、武胄、吏仕)、卷十七人物(流寓、隐逸、土司、土人附)、卷十八灾祥、卷十九艺文、卷二十杂异。
本志详于河阳而略于阳宗,并将旧阳宗条目附后,康熙三十四年(1695)云南巡抚石文晟《请减屯粮疏》云:“查通省民赋,上则田粮最重者莫如河阳县……上则地税最重者,亦莫如河阳县。”故将“屯粮悉照河阳县则例起科。”本志记此事,但未叙河阳田赋最重的原因,而详细记载了明万历二十五年知县张应缩田赋碑所记数目,康熙七年及康熙五十年田赋数目,以见其详情和变化。在冢墓中记李恢墓在城西五里,对古俞元县在今之澄江也是一个佐证。
河阳县志序
志何裇乎?昔司马子长观运会升降而知汉德之隆,欲明大道以示来兹而作《
史记》。欧阳永叔当宋之盛抗怀往事,举大经大法酌古准今而作《五代史》。夫自后世而论则曰史,在当时言之总亦曰志而已矣。独是志亦不一矣。有天下之志焉,王者建邦启宇,取六合之事而纂会之,所谓一统志是也。有一国之志焉,藩侯述职省方,取通都之事而分载之,各以其册上诸天府,所谓省志是也。有各郡之志焉,司牧衔简专城,取裈邑之事而编辑之,以其实质诸中丞合而登诸史馆,所谓郡志是也。由郡志而条分缕晰,错杂成文,则有县志,若是乎县志之详于郡志也,明矣。
我皇上睿思并包无远弗届,于《大清一统志》外,犹虑编摩未全,咨访或遗,爰通敕各省督抚大臣,博采各郡县志,以会为全书,意甚盛也。夫志以纪事实,与国史相表里。河阳僻处方隅,广袤不过数十里,其间风会递迁,沧桑叠易,损益因革之数,民物好尚之殊,事已屡更而不可纪极。幸逢圣天子加意遐荒,凡载高履厚之伦,莫不蒸蒸向化,虽山川草木,亦为增色。矧沐膏咏泽,服礼敦诗,有不歌美大平赓扬大化者乎。但考郡志,自前明以及本朝,虽经纂修,乃因兵燹而残落,又以草创而未备,未可遽号全书。今者风教弘开,文物大同,凡诸善政,视昔有加,宁独于志而可或阙乎。邑侯旭仲李公莅任七载,清介廉明,留心政教,饬纪纲,厘夙弊,一切陋规革除殆尽,而教化兴行,惠泽滂洽,有“慈母神君”之颂,乃竞竞以县志未修为念。适奉文檄取县志,邑侯毅然自任,曰:“志之阙略,于心滋咎,况宪檄难诿,非令之责而谁责也。独慨夫县志从未专修,皆统于郡志中,而郡志又散亡失序,非遐稽博讨,何以考古而为传信之书。”爰延集邑中绅儒,绶请养家居,不以固陋,亦得与参未议,并与同事诸君子广采方言,质诸遗老,举从前经修者上下其论,互相考订。其中讹者正之,不致误于亥豕;缺者补之,庶获免于挂漏。纪事半准前模,条例一遵通志。是以志沿革,所以稽往事也,而建置因之明乎,制同省会而一凛乎王章也。志学校所以崇圣道也,而秩官因之明乎,学然后仕而位先乎师儒也。志田赋所以重农桑也,而户口因之明乎,生聚教诲而力役有常经也。至城池以壮金汤,山川以表形胜,祠祀为明袅之典,选举居用人之选。人物代兴,风俗互易,皆当分类以书,而不嫌其琐屑。且忠孝关乎大伦,节烈根于至性,乡贤来月旦之评,名宦遗甘棠之荫,产物相沿,文章足纪,尤宜广类以征,而弗惮乎严择,则志一邑而一郡可知也。由是而参之通志,则一国可知也。由是而会诸一统志,则天下可知也。
阅三月,得书二十卷。事竣之日,邑侯索余数语掇之简端,余因得撮其纂修之由,约略以记其概,虽未敢上参国史,窃附于子长、永叔之末,庶几采风所及,献之明廷,将披图以览,令荒服景象了然毕具,不亦车书盛会乎。后之君子,亦得抚前事而慨然以兴矣。是为序。? 康熙五十六年岁次丁酉仲春月谷旦,赐同进士出身翰林院庶吉士郡人李应绶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