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简称保安高校,是中国澳门
保安司辖下的一个培训部门,亦是本地区一所
高等教育机构。通过七月四日第五七/八八/M号法令而成立的保安高校,其宗旨是为澳门保安部队培训警官或消防官,以纳入各部队之编制;另外,保安高校亦负责保安部队各个职程的培训工作。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签署
《中葡联合声明》后,澳门进入“过渡期”。为了贯彻落实联合声明中关于公务员本地化的政策,于
1988年7月4日通过第57/88/M号法令,成立了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简称:保安高校),以培育澳门保安部队一批具有高等专业学历的警官及消防官,为接任领导及主管作好准备。
1995年1月30日,通过第5/95/M号法令重新核准《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通则》,重组本校的组织架构,并确立宗旨和任务。2019年8月7日,随着第26/2019号行政法规的生效,赋予保安高校新职能及新构架,新构架增设校董会和学术及教学委员会,校董会为负责订定及执行澳门保安高校教学策略的最高机关,成员包括保安司司长、保安范畴的多名领导和主管,以及由行政长官以批示委任的其他成员。而学术及教学委员会为负责订定所开办课程的学术及教学事宜的咨询机关。保安高校的领导层由一名校长及一名副校长组成,下设三厅五处。新法赋予保安高校新职能,除了为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开办专业的文凭及证书课程、各类补充培训及基础培训课程外,还可开办
硕士学位或
博士学位的课程,为保安部队人员提升学历及专业水平,配合澳门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