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澳门基金会的机关为信托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及监事会。信托委员会主席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担任。
信托委员会负责维护基金会的宗旨,其权限主要是审议活动计划、活动报告、预算建议及财务报告、指导行政委员会工作、审议100万澳门元以上的资助批给申请等。
行政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行政和财产管理、参予与基金会宗旨相符的活动或项目、审议不超过100万澳门元的资助批给申请等。
监事会主要负责审查基金会的账目、定期查核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及应信托委员会的请求,执行其他监察职责。
领导分工
副主席:钟怡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
组织架构
附属单位
资助厅
负责跟进资助申请及协助制定有助推动达至基金会宗旨的资助计划,以及就批给特别资助或透过签订合作协议提供财政支持的资助工作进行分析,并向行政委员会提交报告。资助厅下设:
◆资助管理处:主要跟进及处理涉及资助批给程序的事宜、辅助资助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向上级提交资助批给及优化制度的建议。
◆资助监察处:主要跟进资助批给的执行情况及申诉事宜、分析受资助者提交的报告,以及就优化资助监管制度提出建议。
综合事务厅
负责提供行政、财政及技术支持,对基金会资金的管理进行分析及建议,以及对行政运作进行定期检讨及建议改善措施,并策划及统筹基金会或配合政府施政的措施或活动。综合事务厅下设:
◆人事及技术支持处: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及发展、统筹信息范畴及电子政务的工作,以及向基金会的机关及其他附属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财政及财产处:主要负责会计、出纳、采购及财产管理、投资,以及编制预算及财务报告。
◆活动处:主要负责举办、合办或开展配合政府施政、有助促进达至基金会宗旨的活动或项目,以及统筹及出版书刊。
出版图书
2022年1月,《澳门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9-2020)》(澳门蓝皮书2020)已由澳门基金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出版,并于全国包括澳门地区同步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