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耆(qí)尼(
梵文),即火天,是
吠陀教及
印度教的火神,阿耆尼——अग्नि本身即是梵文“
火焰”的名词,与拉丁语的火焰—-“ignis”是
同源词(及与英文
动词点火“ignite”同根)。密教十二天之一,八方天之一,为东南方之守护神,于密教为重要护法神之一。有各种形象,在胎藏界现图曼荼罗中,火天位于外院东南隅,为仙人形,具有四臂。右二手分别持三角印、念珠,左二手分别执澡瓶、仙杖,住于火焰中。在金刚界曼荼罗外金刚部中,火天位于西方,身呈肉色,右手持三角印,左手执仙杖。又据《十二天供仪轨》所载:火天乘青羊,遍身火焰,具四臂,右二手分别持青竹、军持,左二手分别为扬掌、持念珠。有二天女手持天花,左右并置苦行仙。此外,密教修护佛法时,先设火天坛供养火天,而后供养诸尊。
阿耆尼(Agni)(一)
吠陀教以及印度
婆罗门教之火神。又作阿哦那、恶祁尼、阿只尼。意译作火。创世之初,创造主
梵天用他的肚脐眼创造出八位善良的天神,称为“婆苏”. 意思是乐善好施;其中老六就是火神阿耆尼,又以他的威力最强大,成为婆苏的首领.
阿耆尼一词本身即是梵文“火焰”的名词,与拉丁语的火焰“Ignis”是
同源词(以及与英文动词着火“Ignite”同根)。
阿耆尼作为火的神格化象征了火焰
永恒不朽的奇迹,古印度人就相信供奉给阿耆尼火的祭品会被净化以及传达到其他神祇,亦令阿耆尼带有净化和送信者的属性。
据
梨俱吠陀记载,其来源或存在形式有三种,即三界中,于天界为太阳,于空界为雷电之火,于地界则为祭火。此为印度教梵天、毗湿奴、湿婆三神思想之萌芽。于梨俱吠陀中,特别赞美火神之赞歌占全部赞歌之五分之一,仅次于因陀罗。祭祀时能把祭品传送给诸神,故被视为诸神与人之间的使者。除人类、禽兽之外,火神亦普遍存于植物、水中;祭典之外,亦常于诞生、入门、结婚之时祭拜之。全身呈红色,发光如太阳,面色如奶酪,无头无足或三头七舌,十方皆面、金眼、千眼等。于诸神中与人类之关系最密切,能破除黑暗,烧尽不净,降魔除怪,亦被称为‘罗刹(恶魔)之杀戮者’。此外,能降恩予崇拜者,并解救危难。
(二) 即阿耆尼国。位于西域之古国名。又作乌
耆国、
焉耆国。东邻
高昌,西接
龟兹。其地即今新疆天山南路东北部之喀喇沙尔(Karashahr)。(参阅‘阿耆尼国’3657 )
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焉耆回族自治县,现代维吾尔语称黑城。自两汉至唐,汉文史籍一般写作
焉耆。九世纪中期
回鹘西迁新疆后,称此地为Solmi/Sulmi。(参见
耿世民、
张广达《唆里迷考》),载《历史研究》1980年第二期(页147-159),元代汉名作唆里迷,十四、十五世纪伊斯兰教传入当地后称Ca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