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善灵和祖灵以外,人们认为,那些死于非命、中道而夭的非正常死亡者,死后会变成恶鬼或散祟,加害于人。《搜神记》卷十六载:“昔颛顼氏有三子(生下即死),死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善惊人小儿,为小鬼。”
春秋战国以后,儒家伦理文化给原始的
祖先崇拜增添了新的动力。“事死如事生”、“慎终追远”遂成为中国广大民众社会生活的伦理原则。
汉以后,岁节祭祖已成定例。新春伊始,祈望先祖保佑新一年风调雨顺、合家平安;新谷登场,第一刁新穗用来祀天祭祖,以答谢祖宗的眷顾之恩;岁暮天寒,不忘给祖宗捎去(焚化)御寒的冬衣;年尽岁除,更不忘把先祖请回与家人团聚。节日中的祭祖习俗,使血亲家族内部产生了一种巨大的凝聚力,成为中国人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为了使厉鬼不害人,古人想出了种种办法:或敬而远之;或退而避之;或者,驱而赶之。七月十五于旷野水边燃放河灯、焚香化纸、设馔施粥,端午插艾挂蒲、饮雄黄酒、戴长命缕,重九登高等俗,均有辟邪消灾之意。至于年节燃放爆竹、击鼓驱傩、去秽送穷、更换桃符等俗,则都是对鬼魅的一种强力驱除,显示出人的护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