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盐业海产养殖公司是为更好发挥烟台盐业的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做大做强海产养殖事业,经
山东省盐务局批准于2011年4月成立的,与盐业公司并帐管理,主要负责全市行业内海产养殖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养殖品种的开发经营等业务,隶属于
烟台市盐务局(
烟台盐业公司)。
近年来,按照“南方养殖扩规模,北方保苗建基地,系列加工增效益”的指导原则,烟台盐业大力发展盐业海参养殖产业,以打造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切实把海产养殖加工作为烟台市一大经济支柱,2010年海参养殖投入达到1000余万元,年平均收益在30%以上。
公司成立后,从盐业内部选聘了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人员组建了
海产养殖公司管理机构。在文登买断租赁参池400余亩进行保苗,计划用两年时间,南方养殖所需参苗(每年12万斤)全部自己解决,同时,扩大筏式海参养殖面积,由目前的1.8万笼扩大到4万笼,产量达到30万斤以上,效益突破1000万元。
烟台市盐务局为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全市盐业
行政执法主体,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
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山东省盐务局。
烟台盐业公司是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单位,依法从事食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4年9月19日,烟台盐业公司通过国家“AAA”评审团验收,分数居全省第一,成为首批达到“AAA”级的食盐批发企业。2009年全市盐业批发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680万元,销售各类盐产品96731吨,销售小包装食盐23633吨,完成计划的102.8 %,为2001年全市推行小包装食盐以来历史最高水平,实现利税1280万元,利润585万元,完成计划的106.0%。
2007年,烟台盐业公司先后两次赴福建,三次到东营,一次到胶南、日照考察海参养殖的经验教训,初步确立了“夏天保苗、冬天南下、春天捕捞、常年收益”的养殖模式,2007年11月,由烟台市盐务局牵头,在福建
霞浦建立了“北参南养”基地——东吾洋海参养殖基地,一期投放大规格海参苗24000余斤,三年累计获利107.6万元,平均投资收益率32.6%。截止2010年6月,北参南养项目共投资610万元,新增筏式养殖笼432口,新增7万斤鲜海参产能;在当年收回养殖设施投资的前提下,每年可实现利润200万元,投资收益率可达30%。同时在文登租赁海参养殖池子150亩,用于参苗培育,解决生产苗种4万斤,增加效益150万元,投资180万元。“北参南养”项目初见成效,为今后发展壮大盐业海水养殖事业趟出了一条新路。
该项目养殖期短、可控性大、风险小,充分利用北方基地海参冬眠期正是南方基地生长期的特点,有效利用养殖人员,拉长海参生长周期,是山东盐业海产养殖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投资风险小、效益高”的“短、平、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