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
江浙地区丧葬因袭土葬的传统,礼仪分为丧礼、葬礼及服丧三个部分。烧草即为其中一个环节,又称“烧草跨火”。
宁波等地,一般亲友送葬中途即回。至亲送至墓地,葬礼结束,回程皆循原路返回,进家门须跨越门前所燃草堆。
南通等地,送葬结束后,所有送葬的人选择另一条道返回,由长子将
灵座遗像捧回。送葬队伍到达家门路口时候,早有人在那里点燃草堆,所有人依次跨过燃烧的草堆,这就是“烧草跨火”。
此外,南通
通东地区还有送草的习俗,也涉及到燃烧
柴草。报丧完毕后,当晚就要举行送草仪式。场头角摆放一堆柴草,由
吹鼓手吹打着,长子领头捧着黄布包袱,包袱里是死者生前的一套衣服鞋袜和一刀纸。儿女依次排队,按照辈分排列,到草堆前将包袱放在草上点火烧。古时有草成金之说,意为送死者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