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内务府所属热河行宫之主官。掌管热河行宫(承德避暑山庄) 及各庙宇的陈设、洒扫、修缮、守卫等事,并兼管
两间房乡、巴克什营、常山峪、王家营、喀喇河屯、钓鱼台、黄土坎、中关、十八里台、波洛河屯、张三营、吉尔哈朗图等处行宫事务。
康熙四十二年(1703) 置。初秩五品,
乾隆三十五年(1770) 改为四品衔。其佐官、属官时有增裁变革,迨
道光十八年(1838) 定制:额设副总管(五品衔) 一人, 协理行宫事务;苑丞(五品衔)、苑副(六品衔)各四人,分管各处殿座庙宇及轮流值宿等事;千总十八人、委署千总二十八人,分驻各处行宫,率属守护器物,稽查巡防。
光绪三十年(1904) 裁,行宫等处事务改由
热河都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