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土战术”是指目标
公司在遇到
收购袭击而无力反击时,所采取的一种两败俱伤的做法。此法可谓“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要除掉企业中最有
价值的部分,即对
公司的
资产、业务和财务,进行调整和再组合,以使公司原有“价值”和吸引力不复存在,进而打消并购者的兴趣。
一个
公司,如果
财务状况好,
资产质量高,业务结构又合理,那么就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往往诱发
收购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遭到
收购袭击,它往往采用虚胖战术,以为
反收购的策略。其做法有多种,或者是购置大量
资产,该种
资产多半与
经营无关或
盈利能力差,令
公司包袱沉重,
资产质量下降;或者是大量增加公司
负债,恶化
财务状况,加大
经营风险;或者是故作一些长时间才能见效的
投资,使公司在短时间内
资产收益率大减。所有这些,使
公司从精干变得臃肿,
收购之后,买方将不堪其负累。这如同苗条迷人的姑娘,陡然虚胖起来,原有的魅力消失了去,追求者只好望而却步。
例如:1982年1月,威梯克
公司提出
收购波罗斯威克公司49%的
股份。面对
收购威胁,波罗斯威克公司将其Crown Jewels一一舍伍德医药
工业公司卖给美国家庭用品公司,售价为4.25亿
英镑, 威梯克公司遂于1982年3月打消了收购企图。
尤诺卡立即进行反击,提出每股72美元买回5000万股的“自我股权
收购报价”,但是美沙如果不先买尤诺卡的
股票,他们就不买回。这实在是个妙主意,他们也知道尤诺卡的
股票没有72
美元的
价值,提出这个报价,只是为了不让
股东将股票卖给美沙而已。如果美沙先买,尤诺卡就得以72
美元的高价买回美沙所买剩的
股票,这么一来,尤诺卡
公司就陷入濒临
破产的状态,这是所谓的“焦土战术”。不论什么样的股东,一定会在
报价最高时脱手。
尤诺卡还有一招杀手锏,宣称最大股东美沙
合伙公司并不在“自我股权
收购”之列,这显然违反必须平等对待所有
股东的法定原则,尤诺卡的报价只是做个样子罢了,他们把美沙摒除在外。又说美沙不先买,他们就不买回自己公司的
股票。他们知道美沙不会最先买进,因为尤诺卡隐藏着“债务炸弹”,绝对会因为以过高价格买进
股票而导致
公司倒闭。
美沙
公司只好诉诸法律,向证监会(
SEC)控告尤诺卡,认为根据
股东平等原则,尤诺卡要买回去自己公司的股票,美沙手上的股票也必须包含其中,结果经长时期的争执,法院判决美沙胜诉。
随后经过艰苦的谈判,美沙同意签订25年期的维持现状协定,尤诺卡同意美沙加入该公司的
股权收购,美沙手上剩余的
股份则保留1年。
这次
收购战,美沙因尤诺卡的焦土战术而未使收购成功,但却在这收购战中赚了几个亿的
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