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邓小平同志倡导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煤炭战线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奋发进取,促进科技人才健康成长,根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人事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中国煤炭学会从1994年开始设立“煤炭青年科技奖”,在1996年开始,煤炭工业部发文(煤人字[1996]第201号)把该奖项正式定为煤炭工业部的青年奖,1998年部机构变动为局,局领导仍十分重视这一奖项,继续为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每次获奖名额为10名。根据原煤炭工业部《关于设立“煤炭青年科技奖”的通知》(煤人字[1996]第201号),每两年评选一次“煤炭青年科技奖”,由国家煤炭工业局人事司和中国煤炭学会共同组织评选工作。
为搞好“煤炭青年科技奖”的组织工作,部制定了《煤炭青年科技奖组织工作办法》。成立了“煤炭青年科技奖”领导小组,对奖励工作进行领导。领导小组由部人事司、科教司和
中国煤炭学会有关领导组成。“煤炭青年科技奖”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部人事司、科教司和中国煤炭学会推荐专家共同组成。煤炭青年科技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