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为蒙古南下期间统治汉地的最高政府机构,治
燕京(今北京),统辖金、夏故地,户口、赋税、刑法诸事皆属之。亦称燕京行台、中都行台。
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的长官正称为
札鲁忽赤(蒙古职名实为“中都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亦称中州断事官,由蒙古大汗派亲信大臣坐镇,以代表中央领导和监督汉地行政。
公元1234年蒙古灭金,尽得中原州郡,全面控制金、夏故地已是迫在眉睫。但当时蒙古的统治中心远在
和林,仅仅依靠中书省所领的十路课税所来监督课税和地方行政已不适应形势,有必要在汉地设立一个权力更为集中的机构,代表中央实行对地方各级政府的监督,燕京等处行尚书省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建立发展起来的。燕京等处行尚书省设置以后,即实行“画境之制”,对地方行政区进行调整。
原来的汉地
世侯各凭实力占据地盘,大者如东平
行台严实,“所统有全魏,有十分齐之三,鲁之九,小者则一府、一州之地或有二侯;各世侯辖境往往犬牙交错,行政区划极其纷乱。经过调整,割出一些大诸侯如严实、张柔、史天泽等的部分辖地,同时也将一些邻近州县拔属他们,又归并了一些畸零州县,基本上恢复了旧有的路、府建置。划境的结果,增置了许多路、府,至窝阔台末年,燕京行尚书省所统有二十余路。1236年,各路、府、州、县遍置达鲁花赤,位在地方长官之上。各地世侯的权力并没有削除(这要到忽必烈罢世侯、行迁转后才实现),但已受到限制,他们的行省、都元帅、节度使等五花八门的职名先后罢去,改为路、府总管及州、县“军民长官”、“次官”的统一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