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或物质的定义:
定义
物质是质量的空间分布。
释义
物质的定义由宇宙的定义对时刻的取值范围加以t≤r/c的限制,并忽略时间增量后给出。是宇宙的瞬时状态。物质属于第2层概念:
内涵:物质是质量的空间分布。
外延:所有物件,包括精神物件和现实物件。
物件:某一有限质量在某一有限空间内的瞬时分布。
W=【t≤r/c;r≥0, r=ct, u>0;m>0, ρn≠ρ0】。
宇宙三公理:
在《宇宙哲学》中,人类的所有概念都可以由下述三条公理直接定义或演绎定义。
一、时间公理:时间无尽永前。数学表达式:T=【t∈(-∞,+ ∞),△t>0】。
时间公理分为时刻分理和时段分理两部份。
1、时刻分理:t∈(-∞,+ ∞)为“无尽”,指“时间没有起始和终结”。
时刻无限多、刻刻不同是时间本性之一。t为时刻,其测量数值为实数。
2、时段分理:△t>0为“永前”,指“时间的增量总是正数”。
时段单向延续是时间本性之二。△t为时段,其测量数值为大于0的实数。
二、空间公理:空间无界永在。数学表达式:U=【r∈(0,+ ∞),r=ct】。
空间公理分为点分理与空时关系分理两部份。
1、点分理:r∈(0,+ ∞)为“无界”,指“空间里任一点都居中”。
点数无限多、点点不同又点点平权是空间本性。这里点P=(r,θ,φ )[球坐标],r为P点到球坐标系原点的距离,其测量数值为非负实数,θ∈[0, π],φ∈[0, 2π]。
2、空时关系分理:r=ct为“永在”,指“空间永现于当前时刻”。
任何空间点都必然出现在当前时刻是空间与时间的基本关系。这里c为
光速常量。因为根据
狭义相对论中的
四维空间概念,时空间隔ct-r=0是不变量,即时间和空间之间没有间隔,所以r=ct表示P点是光即时到达之点,也就是表示“空间永现于当前时刻”。
三、质量公理:质量无限永有。数学表达式:M=【m∈( 0,+ ∞),ρn≠ρ0】。
质量公理分为总体分理和质空关系分理两部份。
1、总体分理:m∈(0,+ ∞)为“无限”,指“宇宙的总质量无限大”。
总质量无限大是质量本性。这里m为静质量。
2、质空关系分理:ρn≠ρ0为“永有”,指“永不均匀地布满空间”。
宇宙空间内的任何部份都充满着质量,不存在不含质量的纯空,但各点的密度都不相同,这是质量与空间的基本关系。ρ0为任意指定一空间点的密度,ρn为其他的任意空间点的密度,ρn≠ρ0表示每点的密度都不相等。就是说“质布空间永不均”。“质布空间永不均”在
量子力学上表达为“
测不准原理”注1。著名的
布朗运动就是由“质布空间永不均”造成的注2。这里ρ=dm/du,n为正整数。
附:宇宙定义:
宇宙的定义由宇宙三公理联合给出:
内涵:宇宙是“时间无尽永前、空间无界永在、质量无限永有”的存在。
(简述)宇宙是时空质三永三无的存在。
外延:宇宙只有一个。
数学式:☯={t∈(-∞,+ ∞),△t>0;r∈(0,+ ∞), r=ct;m∈(0,+ ∞),ρn≠ρ0}。
其中的“空时关系分理:r=ct为永在【空间存现在】”表明了“空间U是时间T的函数”,具体到有限的部份空间中便是“体积u是时刻t的函数”,即u=u(t)。
其中的“质空关系分理:ρn≠ρ0为永有【不均布满空】”表明了“质量M是空间U的函数”,具体到有限的部份质量中便是“静质量m是体积u的函数”,即m=m(u)。
为了便于牢记,以下诗表达宇宙三公理:
增量恒为正,时间没始终。空间存现在,点点可居中。
质量无穷大,不均布满空。时空随质度,生灭理相同。
关系
物质与事、精神、现实之间的关系
对表A的基本解释:
1、物包含现实物和精神物。
物是质量的空间分布。物也称物质。
现实是质量的即时空间分布。现实是所有现实物件的类别名称。
物是所有现实物类和精神物类的集合名称
2、精神包含精神物和精神事。
精神物是过去事和物在现实中的记录。
精神事是精神物在现实中的重演。
精神是所有精神物类和精神事类的集合名称
事是物质随时间的变化。事是所有精神事件的类别名称。
宇宙中的事都必须经历时段,所以都是精神事。
这个事概念不仅包含人类之事,也包含动物事、植物事、细菌事、病毒事等等生命体之事,还包含所有非生命体之事。
3、物和事构成宇宙或现实和精神构成宇宙或现实和精神物和事构成宇宙。
就是说:宇宙是事和物的。宇宙包含的人世界当然也是事和物的。理性思维
或者说:宇宙既现实又充满精神。于是人世界既现实又充满精神。感性思维
全面说:宇宙是事和现实的讯息联结,人世界是此宇宙的一部分。活体思维
这里的讯息一词指宇宙中所有的精神物,包含人类精神物。
事与物的基本区别是:事是时段的函数,物是时刻的函数。
在物类中,现实物是当前时刻的函数,精神物是过去时刻的函数。
宇宙哲学的基本概念都是由以下的《宇宙三公理》定义的。
公理一、时间无尽永前。数学表达式:T=[ t∈(-∞,+ ∞),△t>0]。
时间定义:内涵是无尽永前,外延是一切事件过程长短和发生顺序的度量。
“无尽”指时间没有起始和终结,“永前”指时间的增量总是正数。
时间表达物件的生灭排列。“时间”简称“时”。
公理二、空间无界永在。数学表达式:U=[ r∈(0,+ ∞),r=ct]。
空间定义:内涵是无界永在,外延是一切物件占位大少和相对位置的度量。
“无界”指空间里任一点都居中,“永在”指空间永现于当前时刻。
空间表达物件的生灭范围。“空间”简称“空”。
公理三、质量无限永有。数学表达式:M= [m∈(0,+ ∞),Bn≠B0]。
质量定义:内涵是无限永有,外延是一切有限空间内填充内容多少的度量。
”无限”指宇宙的总质量无限大,“永有”指永不均匀地布满空间。
质量表达物件的生灭程度。“质量”简称“质”。
对“宇宙三公理”的数学表达式的基本解释:
1、 时间公理分为时刻分理和时段分理两部份。
时刻分理:t∈-(∞,+ ∞)为无尽【时间没始终】。
时刻无限多是时间本性之一。t为时刻。
时段分理:△t>0为永前【增量恒为正】。
时段单向延续且可以任意短少使时段可以无限分割。这是时间本性之二。△t为时段。
2、 空间公理分为点分理与空时关系分理两部份。
点分理:r∈(0,+ ∞)为无界【点点可居中】。
点数无限多,点点不同又点点平权。这是空间本性。这里点P=(r,θ,φ )[球坐标],r为距离。
空时关系分理:r=ct为永在【空间存现在】。
距离可以任意伸长缩短使任何点都能够出现在当前时刻。任何点都能够出现在当前时刻是空间与时间的基本关系。这里c为
光速常量。根据
狭义相对论中的
四维空间概念,时空间隔ct-r=0是不变量,即时间和空间之间没有间隔,所以r=ct表示P点是光即时到达之点,也就是说“空间存现在”。
3、 质量公理分为总体分理和质空关系分理两部份。
总体分理:m∈(0,+ ∞)为无限【质量无穷大】。
宇宙的总质量无限大使得任一物件的质量可以无限少,于是任意物件的质量都可以被无限级地任意分割。这是质量本性。这里m为静质量。
质空关系分理:Bn≠B0为永有【不均布满空】。
宇宙空间内的任何部分都充满着质量,但各部分空间内的质量分布密度都不相同。这是质量与空间的基本关系。Bn为物件第n次被割出部分的密度,B0为原物件密度。Bn≠B0表示如果把任一物件作逐级分割,则各级物件的密度永远不会相等。就是说“质布空间永不均”,
量子力学上表达为“
测不准原理”。
为了便于牢记,以诗表之:
《宇宙三公理》
增量恒为正,时间没始终。空间存现在,点点可居中。
质量无穷大,不均布满空。时空随质度,生灭理相同。
对表B的基本解释:
宇宙哲学的基本概念都是由《宇宙三公理》定义的。
1、 宇宙的定义由宇宙三公理联合给出:
内涵:宇宙是“时间无尽永前、空间无界永在、质量无限永有”的存在。
(简述)宇宙是时空质三永三无的存在。
外延:宇宙只有一个。
数学表达式:☯={t∈(-∞,+ ∞),△t>0;r∈(0,+ ∞), r=ct;m∈(0,+ ∞),Bn≠B0}。
其中的“空时关系分理:r=ct为永在【空间存现在】”表明了“空间U是时刻t的函数”,具体到有限的部份空间中便是“体积u是时刻t的函数”,即u=u(t)。
其中的“质空关系分理:Bn≠B0为永有【不均布满空】”表明了“质量M是空间U的函数”,具体到有限的部份质量中便是“静质量m是体积u的函数”,即m=m(u)。
2、 物质的定义由时间公理中的时刻分理及空间公理和质量公理联合给出:
内涵:物质是质量的空间分布。
外延:所有物件,包括“精神物件Jn”和“现实物件Wn”。
物件:某一有限质量在某一有限空间内的分布。
数学表达式:W=【t∈(-∞,+ ∞);u>0, r=ct;m>0,Bn≠B0】。
3、 现实的定义由物质的定义对时刻的取值范围加以t=r/c的限制后给出:
内涵:现实是即时的质量空间分布。根据物的定义,也可称:现实是即时物。
外延:所有的现实物件Wn。
数学表达式:X=【t=r/c;u>0, r=ct;m>0,Bn≠B0】。
其中的时刻限制是由“时空间隔”的定义推导出来的:若以0为时刻坐标系原点,则在数值上时段△t=时刻t,所以有ct=r,于是有现在时刻t=r/c。
4、 精神物的定义由物质的定义对时刻的取值范围加以t
内涵:精神物是过去事和物在现实物中的记录。
外延:所有的精神物件Jn。
数学表达式:Wj=【t0, r=ct;m>0,Bn≠B0】。
其中因为凡是少于现在时刻t=r/c的时刻都是过去时刻,所以有过去时刻t
5、 事的定义由宇宙的定义对时刻的取值范围加以t≤r/c的限制,并对体积的增量、质量的增量加以限制后给出:
内涵::事是质量空间分布的随时变化。根据物的定义,也可称:事是物的随时变化。外延:所有的精神事件Sn。
数学表达式:S=【(t≤r/c),△t>0;u>0, |△u|>0,r=ct;m>0, |△m |>0,Bn≠B0】。
从A表可得:三条基本的宇宙逻辑定理:
甲、☯=S+W 宇宙=事+物
乙、☯=J+X 宇宙=精神+现实
丙、☯=S+Wj+X 宇宙=事+精神物+现实
从推导可得:三条基本推理:
子、由甲乙得:S+W=J+X 事+物=精神+现实
丑、由甲丙得: W=Wj+X 物=精神物+现实
寅、由乙丙得: J=Wj+S 精神=精神物+事
从三定理可知,认识宇宙有三种思维方法:
1、“事+物”的方法。
就是通常所说的分析加综合的方法。有具体与抽象两类:具体的分析加综合就是对实物的分割组装,抽象的分析加综合就是对概念的辨别归类。
这是人类中极少数智者们的思维方法。如自然哲学家、数学家、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技术家等等。科学家、发明家、技术家主要是前者,自然哲学家、数学家、思想家则主要是后者。上述这些精华人物基本上都产生于西方发达的近代自由民主国家。
2、“精神+现实”的方法。
就是通常所说的意象加诠释的方法。有具体与抽象两类:具体的意象加诠析就是对实物的感受评价,抽象的意象加诠就是对概念的赋象解释。
这是神学家、佛学家、道学家、儒学家;中医师、社会哲学家、文学艺术家等等及大多数人的思维方法。大多数人主要是前者,而神学家、佛学家、道学家、儒学家;中医师、社会哲学家、文学艺术家等等主要是后者。
神学家、佛学家、道学家、儒学家偏向于精神方面,而中医家、社会哲学家、文学艺术家偏向于现实方面,大多数人则在精神与现实之间的广阔区域徘徊。
3、“事+精神物+现实”的方法。
就是“意象逻辑思辨”的方法。此法在目前还只是极个别人尝试使用的思维方式。《宇宙哲学》正在尝试完善这种思维方式。本人预测此法是未来活体科学家们的主要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最接近于宇宙真谛,将带给人类比现代西式死体科学技术文明更辉煌的中式活体科学技术文明。
马克思主义
物质指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又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相对于意识而言的。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就好比
具体与抽象的关系,物质就是一个具体的,可以看得见、摸得到的东西,而意识是建立于物质之上,抽象的,又与物质相对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是世界上一切现象(自然现象和
社会现象)的根本特性的最高概括,因而不能把它同自然科学中关于物质结构的学说相混淆。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的惟一特性是
客观实在性。物质世界能为人的感觉和意识所反映,但不可穷尽。物质概念是
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对物质的属性、结构、形态等的新认识不断证实和丰富
辩证唯物主义的
物质范畴。
恩格斯在《
自然辩证法》中说:“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一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
列宁在《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文中依据马克思、
恩格斯对物质范畴的分析,给物质下了完整而准确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1.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
2.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3.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统计学家陈立功的评论:这个观点有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是对“客观实在”的修饰和限定。这是不恰当的,容易引起误解。例如,思维和意识活动从形式到内容,无论内容本身是否反映其客体的客观性,都是一种客观实在且可以被思维和意识活动的主体即认知主体自己所感知并认识,但它们的特性是“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因此,对物质的哲学定义应该是未加任何修饰和限定的“客观实在”。在这个最简单而又广义的定义下,思维和意识作为一种客观实在也就可以成为一个认知行为中的客体因而也就有了可知性,因为一切客观实在对于认知主体来说都具有可知性。这应该是
认识论的哲学基础之一。参见陈立功《论智慧的递进结构与认知的逻辑流程》,医学与哲学,1999,Vol 20,(9): 59 ~ 62.)
包括意识本身,也是客观存在。理解的难点在于:意识的客观存在性。意识的客观存在性,就在于意识首先是由于大脑本身的生理机制产生的。没有大脑的
生理机制所以可以简单定义为:意识=大脑生理机制+反映对象。
大脑的生理机制是物质的,所反映的对象是物质的,所以意识也是物质的。
辨证法
物质的范畴是人类一切实践的主客体,物质实体是实践的必然内在,物质的规律是内在必然。
属性与规定
一:世界是无数
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任意具体事物都是具有各种属性及内在关系的统一体;物质是具体事物共同具有的
客观实在性规定。世界及其各种事物都是物质的存在形式。
物质的各种特性统一于具体事物,具体事物及其各种内在规律、矛盾都具有客观实在性,都具有着物质性。物质性必然存在于具体事物上,存在于各种规定、性能、关系上。所以说具体事物及其各种规定、性能、关系是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具体事物是世界的内容和组成部分,世界包含着无数
具体事物,具体事物以无限矛盾关系构成世界大集体形式。世界最终作为具体事物的统一存在形式。
按照生活中的语言习惯,人们把自己手中拿着的个别具体苹果既可以称作“苹果”,也可以称作水果、食物,物、物质。这是因为个别事物中具有着一般事物,个性规定中具有着共性规定。一切具体存在,如食物、水果、苹果统一具有物质的一般内容。一切具体苹果不仅是一般苹果的存在和表现形式,而且还是抽象程度更高的水果、食物、物、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用科学严谨的语言表述我手里拿着的苹果,表述世界及其各种事物:我手里拿着的苹果是具体的水果、是具体的食物、是具体的物、是具体的物质。世界及其各种事物是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的物质。界定概念的范畴及本质即定义清晰。
个别与一般
二:物质从
认识论定义是各种事物共同具有的
客观实在性,从实践论定义是内在必然性。
具体事物同抽象事物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物质可以分别以个别具体事物和一般具体事物、绝对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定义。
1,具体事物有两种存在和表现形式:一种是个别具体事物,称它为绝对具体事物;另一种是一般具体事物我称它为相对具体事物。
任何在具体实践中具有特定本质及规律之事物都是具体事物。一切具体事物的总体之和即一般
具体事物,具有相互独立的具体本质矛盾及属性。
2,一般具体事物是具体事物的一般本质及规律的统一体,相对具体事物定义是一定矛盾层次下物质的统一体。
唯物辩证法的
认识论是实践的认识论,具体事物在各自实践中变现的不同矛盾层次下的统一必然性即相对具体事物,一切具体,
相对事物最根本的矛盾及规律构成完整的物质世界。
3,每个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规定,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组成的统一体。
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具有相同于其它个别具体事物的共同点,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规定,世界中不存在两个完全不同、没有丝毫共同之处的个别具体事物。个别具体事物或绝对
具体事物是这样,一般具体事物或相对具体事物也是这样。
每个具体事物总是从属于一定的种、类、属、组,具有一定种、类、属、组成员的共性和普遍性规定。
个别具体事物是许多规定、性能、关系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或绝对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关系具有
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如果不承认个别具体事物的各种规定、性能、关系具有客观实在性,人为地把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和关系同个别具体事物机械地割裂开来,个别具体事物就不是具有生命、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个别具体事物了。
个别具体事物或绝对具体事物、一般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是多种规定的综和,是
多样性的统一,是处在一定外部联系和一定运动过程之中的
认识对象。个别
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关系、性能、规律、属性就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内容和组成部分。
主体与客体
各种事物是独立于
认识主体、认识行为之外的认识对象或认识
客体,
客观实在性规定是各种事物成为认识对象或
认识客体的
前提条件。作为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在逻辑上必然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没有客观实在性规定的空洞名称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因此每个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和内容,都包含着物质。
如果用
认识论的眼光看世界,世界是认识主体、认识过程和认识客体组成的统一体,是认识的总和。
认识主体、认识行为或过程、认识客体或
认识对象三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如果说是世界仅仅是认识对象的总和,就不符合世界的
客观实际,就犯了片面性的
认识错误。认识的主体、认识的客体、认识行为和过程都具有
客观实在性的规定,都包含着物质。没有客观实在性规定、不包含物质的认识主体、认识行为、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是不可思议的。
物质是各种抽象事物共同具有的客观实在性规定和组成部分
什么是抽象事物?抽象事物是同
具体事物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认识对象,是
相对抽象事物和
绝对抽象事物组成的、具有客观实在性规定的对立统一体。
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表述的
认识对象都是抽象事物,都具有
客观实在性的规定。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思维分解体,我称个别具体事物为元体,所以称抽象事物为
元分体。抽象事物或元分体具有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认识特征。
每个抽象事物都具有自身内容的规定和存在范围的限制。根据每个抽象事物内容和存在范围的差别,我把抽象事物分为两种具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相对抽象事物和
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相对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是
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抽象事物的具体存在形式之一,是分别存在于不同个体、不同种类具体事物之中的特殊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也是同一种类具体事物的每个成员具有的种或类的共性和普遍性规定。
亚里斯多德很早就发表了实体论。亚里斯多德指出:实体有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分;个别物体是第一实体,个别物体具有的属或种是第二实体。他说:第一实体“是其它一切东西的基础,而其他一切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它,或者是存在于它里面”。在第二实体中,越接近第一实体它的实体性就越多。例如在描述一个人时,说他是“人”比说他是“动物”更接近于个别人,因为“人”这个种比“动物”这个属,在更大程度上指出了个别人的特征。
相对抽象事物和相对
具体事物可以是同一个事物。“人”相对于“动物”来说具有更多的内容规定,更接近个别具体事物。“人”相对于“黑人”、“老人”和“女人”来说具有更少的内容规定,离个别具体事物更远、更抽象。因此可以说“人”既是相对具体事物又是相对抽象事物。
为了继承
亚里斯多德实体论的认识成果,强调相对抽象事物同具体事物的一体关系,区分抽象事物或
元分体的两种具体存在形式,我称
相对抽象事物为
元实体。
物质是相对抽象事物具有
客观实在性的规定,是相对抽象事物的组成部分。
绝对抽象事物是
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抽象事物的具体存在形式之一,是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具体事物都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存在于具体事物、相对具体事物或相对抽象事物之中的
认识对象。
绝对抽象事物也被称为一般抽象事物。绝对抽象事物或一般抽象事物来源于具体事物和
相对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和相多抽象事物的组成部分。为了强调绝对抽象事物同具体事物、同相对抽象事物的一体关系,为了强调
绝对抽象事物同元体、
元实体的一体关系,我称绝对抽象事物为
元本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处在
普遍联系之中的,没有任何存在范围限制的认识对象。准确地说,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首先是人类已经接触过、经验过、认识过的个别
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本质,其次它也必定是人类未知的一切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世界统一的基础。
物质是
绝对抽象事物具有的
客观实在性规定,是绝对抽象事物的内容和组成部分。是人通过大脑的思维,从各种事物中发现和抽取出来的绝对抽象事物。
每个具体事物、每个抽象事物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和本质,都包含着物质。没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不包含物质的
具体事物或抽象事物是不可思议的。
概念上的统一
物质是我们打开统一世界闭锁大门的一把钥匙。物质不仅可以把各种具体事物统一起来,而且还可以把各种抽象事物统一起来。可以使我们正确说明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的关系,解决哲学长期存在的基本问题,使哲学关于世界是统一的
理论假设得到科学地证明。
物质同价值、意识、常名、常道、
真如等名称表述的
绝对抽象事物或
元本体是能够完全融合、相互包含的,是名称不同身体完全相同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世界只存在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人们通过对各种事物进行思维,从其中发现和抽取出来的各种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名称不同其它完全相同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虽然人通过对
具体事物的思维分解和思维抽象形成和产生的绝对抽象事物和元本体数量和名称丰富多彩,但是不同名称表述的
认识对象都是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都是同一个
元本体。如果两个名称不同的认识对象在内涵方面各自具有自身特点,那么从
形式逻辑上说它们就不能相互包容,它们各自的
外延就是有限制的,就不符合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标准,就不是绝对抽象事物,就不是元本体。
凡是普遍存在于每一个具体事物之中的、没有存在范围限制的认识对象,不论人们称它什么名称,都是能够相互包容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学派所发现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除了名称外没有任何差别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作为科学概念,具有外延最大和内涵最小的形式逻辑规定。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存在范围无限制、自身内容无规定是
绝对抽象事物或
元本体的规定和限制。因此,我把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称为无,无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别名。无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概念的
内涵和外延,每个
具体事物和每个
相对抽象事物,每个元体和
元实体都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外延,都是无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各种名称不同的绝对抽象事物都具有
客观实在性的规定,都包含着物质。物质是普遍存在于各种具体事物和各种抽象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
正确的认识
为什么以往的哲学研究没有正确解决物质和意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确立无可争议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因为古今中外的哲学研究都把介于
具体事物和
绝对抽象事物之间的
相对抽象事物作为世界统一的基础,把某种具体形式的相对抽象事物作为打开统一世界闭锁大门的钥匙,结果是既不能把世界万物统一起来,也不能打开统一世界的闭锁大门,只能站在统一世界闭锁的大门之外一筹莫展。
不能科学严格地区分具体物质和抽象物质、个别物质和一般物质,不能严格区分相对抽象事物和
绝对抽象事物是以往各种哲学理论研究普遍存在的严重缺陷,是
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
唯心主义两支大军长期混战的根本原因,是哲学社会实践举步维艰,不能解决社会发展提出的现实问题,满足社会对哲学的需要,被社会边缘化的根本原因。
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的古代希腊产生的
米利都学派是欧洲第一个唯物主义学派,由于产生在
小亚细亚的
米利都城而得名。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泰勒斯(公元前624——547)、
阿那克西曼德(公元前610——546)、
阿那克西米尼(公元前585——525)。他们用一种具体的物质来说明世界万物的本源:泰勒斯认为万物的“
始基”是“水”,阿那克西曼德是必定性的物质“无限者”,阿那克西米你认为是“气”。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480)继承了米利都学派的唯物主义传统,他认为万物的本源不是水、也不是气,而是更有变化性的“火”。他说:“火产生一切,一切都复归于火”。
在中国古代的中殷、周之际已经出现了
朴素唯物主义色“
五行”说,到了西周末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周幽王的史官提出“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把五行看成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
朴素
唯物论哲学所谓的“水、无限者、气、火、五行,是模糊不清的
认识对象,是介于
具体事物和
绝对抽象事物之间的相对具体事物或
相对抽象事物。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不仅没有界定“水、无限者、气、火、五行”的内涵和外延,而且也没有正确认识“水、无限者、气、火、五行”的本质和特征。在现实
社会生活中,用“水、无限者、气、火、五行”无法把世界万物完全统一起来。
近代唯物论哲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和产生的物质概念,比起古代朴素唯物论提出的“水、无限者、气、火、五行”概念没有实质性的进步,存有严重的问题和缺陷。
物质这一词语来源于本体、存在、实在、实体、有,是本体、存在、实在、实体、有的变形或别名。
近代唯物论哲学所谓的物质,是内涵和外延、本质和特征模糊不清的概念,是个别物质和一般物质、具体物质和抽象物质的混合体,是
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的混合体。
什么是具体物质?具体物质是具有自身内容规定,具有存在范围限制,其大有外、其小有内的
相对抽象事物或
元实体。例如:处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
意识决定物质”、“物质和意识是对立的统一”哲学
语言环境里的物质就是具体物质或个别物质。
具体物质不是世界统一的现实基础。
什么是抽象物质?抽象物质是没有自身内容规定,没有存在范围限制,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的
绝对抽象事物或
元本体。例如:处在“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上除了物质以外没有任何事物”、“物质是世界统一的基础”哲学语言环境中的物质就是一般物质或抽象物。
抽象物质或一般物质是世界统一的基础。
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
物质是抽象事物还是
具体事物?如果说物质是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性质和规定,那它就必然具有不可被人通过感觉器官感到的认识特征。如果说物质“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
感觉器官感知的”,能够“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具有具体事物的认识特征,那么这种物质就不是抽象事物、而是具体事物了。地球人都知道,任何个别具体事物都不具有绝对性,都不可能是世界统一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