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
奥林匹克运动,简称“特奥运动”,是智障人士在正常人组织、引导下,力所能及地参加的体育运动,旨在使智障人士增强体能开发智能,提高社交活动能力,从而促进其生理和心理的康复,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和机会。特奥运动是一项特殊的体育事业,更是一项造福于智障人士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福利事业,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
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1963年6月,
特奥运动创始人,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妹妹
尤尼斯·肯尼迪·施莱佛女士在她的家乡开始为一些
智障儿童和
成年人举办夏季露营活动,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和身体锻炼开发他们的潜能。
1971年12月,美国奥委会正式允许
国际特奥会作为它所认可的组织,可以使用“
奥林匹克”的称呼。直到1988年2月,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和接纳了“特奥”。
特奥运动的目标是通过为全球1.7亿多名智障人士提供参与运动的机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智障人士有机会成为对社会有用,被社会认可和
尊重的公民;同时积极致力于人们对智障人士的认可,让漠视与排斥变为
包容与支持,让全社会
理解和接纳他们。
为智障儿童和成年人参与日常奥林匹克体育训练及竞赛创造条件和机会,使他们发挥
潜能、勇敢表现,在
参与中与其他
运动员、家人分享快乐、
交流技艺并增进
友谊。
技能、
勇气、
分享以及超越国家、政治、性别、年龄、种族、宗教的界限所带来的快乐
社会方面:通过在
比赛中和正常人、同伴
通力合作,相互激励,在不同地方旅行和学习中培养
兴趣,增加家庭荣誉感,提高对社会的认识程度,为社会所接受和认可;可获得丰富有益的生活,在学习、工作、家庭和
社会生活等方面提高技能,建立自信,提高
领导才能。
通过参加特奥运动,智障人士可以增强
身体机能、动作技能、自尊及自信,培养友谊以及得到
家庭成员的支持。特奥运动员将这些益处带入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
社区活动中,家庭成员可以变得更加紧密,
社区志愿者可以和运动员成为好朋友,每个人都可以看到智障人士的价值。
我国的特奥运动源于
特殊教育。在我国,特殊教育已有近五十年的历程。1958年在北京
西城第二聋哑学校内开设了第一个弱智教育辅读班,其开展的活动是我国智力残疾人体育活动的萌芽。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特奥运动的开展是自发的、零星的、局部的、不系统的,没有为社会所重视。
改革开放以后,1985年6月17日
中国特奥会的前身弱智人体育协会成立,7月6日加入国际特奥会组织,我国成为国际特奥会的成员国。1985年11月国际特奥会主席萨金特·施莱佛先生率团访华并参观了西城培智中心学校,由此特奥
圣火在我国点燃。同年年底,我国选派了首批特奥工作者赴
香港参加特奥知识和教练员培训。1987年3月,国际特奥会在我国
深圳举行了第一个特奥高级讲师及足球教练员培训班,首届全国特奥会也在深圳举办。同年,我国首次组团参加了第七届世界夏季特奥运动会。
2005年5月国际特奥会在
墨西哥举行
董事会会议,中国特奥会主席
王智钧在会议上介绍了中国特奥运动的开展情况和50万特奥运动员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受到与会者的广泛赞誉。截至
2005年底,全国共有28个
省、市、
自治区建立了
特奥会;共培养特奥运动员53万,圆满完成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我国的特奥运动走出了一条适合
国情的发展道路。
2007年10月2日~11日,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
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举行,共设21个正式比赛项目和4个
表演项目。中国特奥代表团获得463枚金牌、336枚银牌和258枚铜牌。这次中国特奥代表团由1713人组成,其中运动员有1274人。他们参加了全部21个项目的比赛和4个项目的表演。
根据特奥会组委会发布的资料介绍,特奥会(Special Olympics)是特殊奥林匹克运动的头号赛事,是按奥林匹克模式举办的面向全世界有各种学习
障碍的儿童和成年人的群众性运动会。残奥会为身体有缺陷的选手提供竞技机会,特奥会则为有智力障碍的选手提供参与机会。夏季特奥会在奥运会前一年举行,而残奥会紧接着奥运会举行。特奥会和残奥会都是得到国际奥委会认可的独立组织。
特奥会历史不算长。20世纪60年代初,爱尔兰裔美国人尤妮丝·肯尼迪·施莱佛在美国马里兰州为智障人士举办了一次夏季露营活动。她惊讶地发现,智障人在体育和体能活动方面的能力远远超出许多专家的想象,由此产生了组织运动会的想法。自1968年她在美国芝加哥市创办首届特奥会至2003年,全球160多个国家成立了特奥组织,来自世界各地的数百万智障人士参与过这一盛会。
一般而言,特奥会运动项目共有26项。夏季特奥会运动项目有水上运动(游泳、跳水)、田径、羽毛球、篮球、室外地滚球、保龄球、自行车、马术、足球、高尔夫球、体操、举重、轮滑、帆船、垒球、乒乓球、网球、手球和排球。冬季特奥会则有高山滑雪、地板曲棍球、越野滑雪、花样滑冰和速度滑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