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格是指具有刑事法律意义的犯罪人的社会政治、文化、道德和生理心理特征的总和。具体包括两大组成部分:即犯罪人的个性倾向和
个性心理特征。这两大部分有机地结合,使犯罪人格成为一个整体结构,也可称为犯罪人格结构。犯罪人的个性倾向是犯罪人进行犯罪活动的基本动力,也是犯罪人格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它决定着犯罪人对社会的态度、对认识和活动对象的趋向和选择。
1、
人格障碍之一。表现为屡次犯罪而不改,法律的、道德的和舆论的压力都不能使之放弃犯罪行为。具有犯罪人格者包括部分精神病及神经官能症患者、
反社会人格者和其他一些具有一定程度
心理障碍的人。
1、犯罪人格主要是指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自私、冷酷、残暴、缺乏道德和法纪观念、行为冲动等具有反社会倾向的不良
个性心理特征。青少年的犯罪人格是导致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是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2、犯罪人格是指具有严重反社会倾向的、能够导致犯罪行为产生的特定的身心组织。执法人性化,就是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人道主义和人权观念,即要求对执法对象予以人道的对待,尊重当事人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