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珍公主(越南语:công chúa Huyền Trân,1287年-1340年),
越南陈朝公主,
陈仁宗之女,
陈英宗之妹。1306年,陈英宗把皇妹玄珍公主下嫁
占城王制旻,得到乌、里二州作为聘礼,翌年更名为
顺州、
化州,纳入陈朝版图。后来制旻逝世,她本要依照占城风俗殉葬,但她最后被陈朝大臣
陈克终带走。两人在回国的路上私通,前后接近一年才回国。玄珍公主被逼远嫁占城的不幸命运,受到不少人的同情。她为国家所作出的贡献和牺牲也感动了一些越南人,他们建庙供奉她。但亦有人认为她没有
殉夫和与人私通,违反封建道德,对她作出严厉谴责。
据《
大越史记全书》载,陈朝
兴隆九年(1301年)农历二月,占城到陈朝进贡,时为
太上皇的陈仁宗就在三月游幸占城,并答应把女儿嫁给占城王制旻为妃。但其实,制旻当时已有王后,并娶
爪哇人
王女多婆西(Tapasi)为妃。到兴隆十三年(1305年)农历二月,占城再派遣制蒲苔及
部党百余人来到大越,送上金银奇香等奇异之物,向陈朝以聘礼求请迎娶公主,朝臣皆认为不可。但陈仁宗
从弟、文肃王陈道载和
陈克终也赞成此建议,于是陈英宗就决定把公主嫁到占城。
玄珍公主在翌年六月下嫁占城王制旻,当时朝廷内外的文人对此事颇多非议,多借
汉元帝把
王昭君嫁到
匈奴和亲之事作国语诗(汉喃诗)来讽刺。陈英宗以当日太上皇到占城时答应把皇女下嫁,恐失信于占城,所以不能更改成命为理由,决定把皇妹嫁给制旻,陈朝得到乌、里二州作为聘礼,兴隆十五年(1307年)正月把二州分别改名为顺州和化州。但当地人不服英宗,于是英宗命
行遣段汝谐去安抚当地民众,给他们官职和免田土租赋三年。五月,占城王制旻逝世。由于当地有后妃在国王死后投火坛自焚殉葬的“萨蒂”风俗,英宗恐怕公主已经遇害,就派当时官拜行遣
尚书左仆射的
陈克终和
安抚邓文如托辞吊制旻之丧,迎回玄珍公主和把占城
世子制多耶带到陈朝。到了占城,
陈克终等人对当地人说,若公主要投火殉葬,与其为她修斋,不如先到海滨招魂、于天边迎灵,让她的灵魂可以回到
大越,再让她投火坛殉死。占人答应
陈克终的要求,陈克终就趁机以轻舟夺回公主,并和她私通,直至翌年八月十八,才把公主带回都城
升龙(今
河内)。而玄珍公主不愿殉夫之事则被
占城视为
国耻。
《
大越史记全书》的编者、
后黎朝史官吴士连对此事评论说,
汉朝皇帝因为匈奴屡次侵犯边疆,才会把
宗室女封为公主嫁给
单于来
和亲,当时的儒者对皇帝把宗女嫁给外族之事也有非议,然而当时是为了停战,让兵民得以休息,尚算情有可原;而汉元帝则是因为
呼韩邪单于来到汉朝求请为婿,汉室才会把
王昭君嫁给他;因此质疑陈仁宗把女儿嫁到
占城的合理性。又认为,太上皇已经出家,身为当朝皇帝的英宗可以更改上皇之命,并认为他把公主远嫁外族是为了骗取土地,之后又用计把她夺回,也是没有诚信。
虽然史书对玄珍公主的事迹记载不多,但不少人同情她被逼
远嫁占城、成为政治婚姻牺牲者的遭遇,她的不幸也令不少文人痛心,他们就为她写了不少汉喃诗来表达对她的同情和怜悯。但一些人站在封建道德立场,透过诗文严厉谴责她没有依夫家习俗殉葬以及与人私通的行为。
除了时人赋诗之外,玄珍公主的事迹在近现代也成为不少汉喃诗和音乐、歌曲的题材,如诗歌《饯别玄珍》(Tiễn biệt Huyền Trân)、《公主玄珍》(Công chúa Huyền Trân),音乐、歌曲如《玄珍情史》(Tình sử Huyền Trân)、《玄珍公主》(Huyền Trân Công chúa)等。由于
陈克终把她接回陈朝期间与她私通,民间就有了她和陈克终相恋的传说,这些作品当中也有一些是以她和陈克终的爱情作为主题。
此外,有些人为了纪念玄珍公主为国家所作出的贡献,遂建庙供奉,至今位于
顺化的玄珍公主庙已成为旅游景点,每年均会举办
庙会来祭祀玄珍公主,而市政府亦于2007年在当地的安西坊开设总面积28公顷的玄珍公主文化中心,介绍玄珍公主的相关文化。
胡志明市、
岘港市伍行山郡、
坚江省坚良县都各有一条街道被命名为玄珍公主街来纪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