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他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82年获得北大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北大刑法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得中美
法学教育交流基金(CLEEC)赴美学习,1988年获得美国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1996年作为洪博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Stiftung)客座研究员在联邦德国马普国际与外国刑法研究所和
奥格斯堡大学法律系进行研究工作,2004年作为英国学会王宽诚研究基金(British Academy K C Wong Fellowships)客座研究员在伦敦大学
英国高等法律研究院进行研究工作。王世洲教授1985年留校任助教,1987年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2001年担任教授,自2003年起担任博士生导师工作。
王世洲教授参加了中国1997年刑法典的起草准备与咨询工作,为1996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提供过法律帮助,另外,还帮助起草了中国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为中国证券法、著作权法、以及许多单行刑事法律的制定工作提供过咨询意见。
截至2006年底,王世洲教授已经独立出版专著2部,其中《
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一书获得2000年北京市第六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作为主编、副主编、主译出版专著、译著4部,其中《美国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周密主编)一书获1995年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参著、合著、合译专著12部,其中在荷兰克鲁沃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专著3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对策》(周密、康树华、储怀植主编)一书获1990年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届评奖大会二等奖,《中国刑法论》(杨春洗、杨敦先主编)一书获1995年国家教委第三届
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另外,还出版了个人译文集《
我的一点家当》和独自翻译了135万字的《德国刑法总论(第一卷)》。
另外,王世洲教授在国内外和台湾地区还发表了论文、译文近70篇,其中包括直接用英文、德文在欧洲、美国、德国、波兰、英国等国家与地区发表的论文10余篇。在“美国比较法杂志”上发表的“论中国刑法中的司法解释”一文被“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SSCI)”收入,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概念的双重结构与功能”一文被“
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收录,主要观点被收入《中国法律年鉴(1999)》,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发表的“关于中国死刑制度的反思”一文被《
新华文摘》转载,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现代刑罚目的理论与中国的选择”一文获得“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科研成果类三等奖。王世洲教授有论文被翻译成日文和韩文。
2010年,王世洲教授因在刑法学研究领域内的杰出成就和对刑法学科国际交流与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被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 Foundation)选拔委员会授予2009年度洪堡科研奖,成为我国首位获得此项殊荣的刑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