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举之(约1290年~约1350年),元末人,著有
元曲、诗作,现有少量流传于世。
今存
散曲中,有赠胡存善[
折桂令]一首。而胡存善是胡正臣之子(见《
录鬼簿》)。所以,王举之
可能生于
元朝末期,而且是活动于
杭州一带的作家。卒于
明朝洪武初年的
钱惟善,在《
江月松风集》卷九中,有《送王举之入京就柬樵谷》一诗,其诗云:“短衣匹马佩吴钩,欲写关河万里愁。射雁秋风高紫塞,听莺春色满皇州。黄尘驿路三千里,白玉京城十二楼。无酒送君怀抱恶,过江为觅故人舟。”可见,王举之曾北上
大都(今
北京),似乎欲有所作为,成就一番事业。明朝
朱权《
太和正音谱》将其列于“词林英杰”一百五十人之中。约
元文宗至顺年间在世。
清朝光绪末年,赴
陕西省高等学堂预科读书,加入
同盟会,草《讨蚤檄文》,借“
跳蚤”喻
清廷“食人之血,饱尔肥肠”,誓要“犁庭扫穴,丑类尽灭”。
宣统二年(
1910年),毕业回县,任高等小学堂学监兼教员,宣传革命,筹办民团。
1911年(
宣统三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西安民军响应,驱逐满吏,建立军政府。内乡县五单坝人民,拥戴哨目熊遇春、县佐潘昭曙,建立义师;石泉县桐车坝周雅言亦联络群众数目人,邀请王举之参赞戎机。举之仗剑往从,为之明宗旨、立规约,歃血为盟,统一组织,定名保民闭;以熊遇春、潘昭曙为正副团长,编为三个分队,聂镇江、吴朝金、黄九常分任分队长。王举之、周雅言为参谋。各地群众,捐献粮饷,资助军需,保民团声势口僻;;筹建之初,举之即派部属江镇武携带文书,兼程赴西安,请全陕复汉军大统领、
陕西都督张凤翔指示机宜,行文委任。
1911年11月20日,周雅言率义军至两河口(今西乡县新瓦乡)与黄儿常会合,经五里坝,至下高川,谋攻打西乡县城。举之、雅言,与熊,潘、黄率团众两千令人,持土枪、大刀、梭标,高擎义旗,间道直趋县城。知县王景峨越墙逃走,吏役四散。22日,保民团人城,破监释囚,开仓济贫,张榜安民。举之召集士绅各界,宣言革命宗旨,号召各界支持义军,克复
陕南。西乡民团总团练黄朝镛,一面为义军筹办粮秣,一面飞报
汉中镇总兵
江朝宗派兵进剿,并于各要道口派人截留保民团情报。适江镇武携张凤翔信札文件归来,被黄朝镛拿获杀害。
江朝宗接报后,调城(固)洋(县)西(乡)三县民团总团总李岱岳率数千人进攻西乡城,令
汉中新军一营管带李光辉率部助攻。西乡县城被围,保民团仓惶登城拒敌,举之身先士卒,执土枪反击。或劝举之隐避,他说:“今日之事,
不成功便成仁,断无逃避之理。”保民团英勇抗击,多次打垮敌人进攻。此时,黄朝镛率民团从背后袭击保民团,同时敞开西、北二城门,李岱岳民团蜂拥而人,保民团腹背受敌,纷纷溃散。李岱岳民团在城内外大肆捕杀,凡操下高川口音、穿满耳子草鞋者无一幸免。举之在县衙前被捕,押至西郊李秀山堂宗祠。李岱岳以铁钩勾住举之脊椎骨吊起,举之怒斥:“满奴走狗,自有人与你等算账!”牺牲时年30岁。同日遇害的还有周雅言、聂镇江、吴朝金、黄九常、刘世林、杨生华等保民团官兵数百人。熊遇春、潘昭曙被押送
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