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东(1916年-1986年),
河北省
饶阳县人,出生于雇农家庭。1938年在中共饶阳县早期共产党人于时雨影响下同张曙光,耿佩伦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抗日游击队。
抗日战争时期,任
游击队大队长、平西游击支队第1大队大队长、平西游击支队司令部参谋主任、挺进军9团连长、冀晋纵队2旅5团团长。
回国后,历任46军师长、军参谋长、副军长、54军副军长兼
参谋长。
1965年1月,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任副参谋长。1966年5月任兵团党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员,1968年10月,中央军委决定王振东任兵团副司令员。197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后,王振东调任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