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山
劳动模范
王有山,1912年9月生,热河朝阳(今辽宁省朝阳县)王家村人,1979年1月病逝,终年67岁。曾被评为乡、县、地区和省的劳动模范
王有山,1912年9月生。热河朝阳(今辽宁省朝阳县)王家村人。幼时随父逃荒至黑龙江省呼兰县孟家乡八家子村落户。10岁就给财主家放猪、做长工、卖零工。1945年“八·一五”东北解放后,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立场坚定,带头斗争地主,事事走在前头,被群众选为八家子村农会主任。194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平分土地后,他和3户贫雇农,成立插犋换工互助组,带动全村搞农业生产。1950年2月,任八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连续4年,互助组的粮食产量大大超过单干户,在群众中影响很大。1952年2月,又组织11户农民,成立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是松江省试办最早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之一。试办当年,劳动日值2.05元;每户平均收入395元,高于全乡所有互助组的收入水平,在全县起示范作用。1956年春,带头办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富源生产合作社。他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动社员科学种田,采用五埯双株,合理密植,施化肥和用新式农具,加强田间管理,搞好翻耙地等增产措施,使富源生产合作社的亚麻创了高产。1958年12月,王有山出席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富源生产合作社受到国务院的表彰和奖励。
在社里,王有山兢兢业业,不计名利。每天起早给社里(队里)挑水,白天和社员下地劳动,晚上开会研究工作。每次公出回来,先到地里干活,查看庄稼。经常访贫问苦,帮助生产、生活上有困难的社员解决问题。1960年以来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发现李大爷无米下锅,立即让女儿把自已家的半袋子小米送去。他热心为大家办事,可从不在社员家吃1顿饭。出差开会,自带干粮,自备旅费,不给社里增加负担。1963年,因年老多病,主动辞去党支部书记职务,任副书记。带病坚持工作。他带领社员到村西900亩苇塘,造养鱼池,年收入7000元以上。在村北建果树园,年产沙果、海棠果达万斤。营造薪炭林105亩,三年伐一次,产值近万元。先后组织建立林业队、小洪炉和磨米厂,既增加集体收入,又方便群众。王有山是乡、县、地区和省的劳动模范,两次出席全国群英会。参加过中央组织的赴朝慰问团。1971年3月,因病辞职回家。1979年1月病逝。终年67岁。 王有山逝世后,县政府召开了有队、村、乡、县四级干部参加的近千人的追悼会。县委领导致悼词,认为:“王有山一生大公无私、光明磊落,为人民做出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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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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