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樛(1627—1665),字子下,号息轩,淄川县
大窎桥村人,
王鳌永次子,生母刘太淑人是侧室。十四岁考上博士弟子员,乙酉年以父荫初任鸾仪卫指挥佥事,人为“王小官”,参加平定
姜瓖之变。改入镶蓝旗,历官太常寺少卿,兼中书舍人,秘书院侍读,通政使司右通政。康熙四年(1665年)卒,享年三十九岁。有《息轩草》。
王樛生于天启七年(1627年),窎桥王氏九世。幼颖悟绝伦,九岁从父通州署中,读左傅文选诸书,过目辄不忘。十四岁补邑博士弟子员。清顺治元年(1644年)父在青州遇难,樛血草疏,请兵复仇。事定,世袭授銮仪卫指挥佥事。顺治五年改镶蓝旗
拜他喇布勒哈番。顺治六年
姜瓖叛变,樛充领火器西征,谨尊母亲刘淑人之命,所到之处,爱护百姓,少杀生。城既下,诸军有入民宅抢劫者,樛制止曰:“吾辈阅险多矣,家资尚不能保,敢妄求耶!”年余,凯旋归来,时国家经费不足,顺治十年世祖下诏求言,樛上陈钞法,陈述利弊甚悉,并自缮清字疏以进,世祖异之,诏入内院授太常寺少卿中书舍人,尽心校核清字(满文),翻译核正朝廷内外奏章。十八年改内秘院侍读,至秋裁缺,复候补少卿,康熙四年(1665年)授通政使司右通政,加一级进阶中宪大夫。
淄川官府丈量土地时,执行者私将法定每“步弓”三尺二寸,缩为三尺一寸,引发群众反对,樛出面使执行者改正过来,稳定了群众情绪,亩额以清,尤为百姓之利。淄川官票盐税被坏人操纵,课税压在百姓身上,樛调整将官票归商人,让商人办课税,使乡民深为受益。淄川向朝廷进的狐皮供奉,百姓深受其害,樛帮助交涉转为免供。其他如替穷人买棺材、还债、赎身等不胜枚举。
樛助人为乐,忠人之事,急人之难,慷慨解囊,周济难者,毫不吝啬,而自己的生活却十分节俭,终生淡泊明志,并要求家人不染侈奢之风。康熙四年以病卒于官,享年三十九岁。去世后,家人各箱柜搜遍,仅得银百两,殓衣棺椁没法办置,以致贷借他人。上至士大夫,下至背驮肩挑小贩,都为之伤心流泪,被人思念、祷告、祝愿,纷纷传颂他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