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淮湘,(1920--2013),原名王淮相。
山东省
寿光市台头镇南台头村人。193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开除党籍)。历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吉林省革委会主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吉林省军区政委、吉林省委第一书记。
1937年12月参加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队第八支1队,1938年3月任八支队政治宣传科干事、组织科干事,1939年4月任八支队特务连指导员,1940年任山东纵队一团政治处组织股长、总支书记,1942年任山东纵队一旅政治部组织干事,1943年任山东纵队—旅一团一营教导员,1945年4月任山东军区组织部副科长,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任南满军区组织科长,1948年任第五纵队组织部部长,1949年4月任四十二军一二五师政治部主任。建国后,1950年10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125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委、师代政委,参加了第一至四次战役、
阵地防御作战和朝鲜西海岸反
登陆战役准备。
1952年11月任
东北军区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57年任后改
沈阳军区干管部副部长,1955年被授予
大校军衔,1960年5月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61年3月任十六军副政委,1963年3月任十六军政委,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67年1月任沈阳军区驻长春三军“支左”小组组长,1968年3月任吉林省革委会主任,1969年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吉林省军区政委,1971年任吉林省委第—书记,1977年任
武汉军区副政委,1986年退休。
文革时,1967年1月,吉林省军区和驻长春部队组成三军支左领导小组,王淮湘以16军政委的身份担任组长。省军区和驻长春部队支持“红革会”,压制“长春公社”,使两派组织矛盾更加激化。
1968年3月,王淮湘任吉林省
革命委员会主任,以后又担任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吉林省军区第一政委,升任
沈阳军区副政委,当选中共9、10届中央委员。
王淮湘主政吉林期间,抓了“
东丰经验”和“突出政治”的典型,重提“
大跃进”的口号,制造冤假错案,致使吉林省委16名常委被关押、审查达8年之久。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王淮湘被揭发出一些追随
林彪的言行,当时
纪登奎、
陈锡联、
吴德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表讲话保护了王淮湘。
同年
江青把吉林省的省委书记王淮湘召到了
大寨,要他施压力让长春电影制片厂《创业》的编剧
张天民写检讨,给
毛主席重新写信,承认《创业》是有错误的。陈锡联、吴德、纪登奎找王淮湘谈话,问他是谁让他去的大寨?为什么不经过中央办公厅?在大寨都谈了一些什么话?王淮湘拿出笔记本,讲了江青与他的谈话。陈锡联说这些问题都没有经过中央,毛主席刚批示过《创业》,传达江青让张天民检讨的话不合适,违背毛主席的指示。陈锡联不让王淮湘传达江青的讲话。吴德和
纪登奎都批评王淮湘不经中央批准就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说江青的讲话不对。王淮湘回去后照样传达了江青的谈话,在《创业》的头上再次刮起冷风。
“
四人帮”被粉碎后,王淮湘极力阻碍揭批“四人帮”运动,并于1976年12月1日下令枪杀了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青年工人史云峰。
1977年2月,中共中央免除了王淮湘在吉林的一切职务,5月王淮湘被调到
武汉军区担任副政委,12月王淮湘被隔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