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 。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反,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王烈字彦方,太原人。青年时曾在陈寔门下学习,凭借品德高尚称著乡里。有个盗牛的被主人抓住,盗犯向牛主认罪,说:“判刑杀头我都心甘情愿,只求不要让王彦方知道这件事。”王烈听说后派人去看望他,还送给他半匹布。有人问这是为什么?
王烈说:“盗牛人怕我知道他的过错,说明他有羞耻之心。他已经心怀羞耻,一定能够改正错误,我这样做正是为了鼓励他改过。”后来有个老汉在路上丢了一把剑,一个过路人见到后就守候剑旁,直到傍晚,老汉回来寻剑,得到了遗失的剑,觉得奇怪便询问他的姓名,并将这件事告诉了王烈。王烈派人查访守剑人是谁,原来就是那个盗牛的人。乡里百姓,凡有争讼曲直的事件,都去请求王烈排难解纷,断定是非,由于王烈平素德教影响,有的走到半途,忽然愿意放弃争执,双方和解而回来的,有的望见王烈的屋舍,就感到惭愧,彼此相让而回来的。可见王烈盛德感化之深,已远胜过刑罚的力量。
东汉三国时期人物(141—218)
王烈字彦方,平原县(今山东平原)人。生于永和六年(公元141年),卒于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8年)。王烈少时师从陈寔,闻名遐迩。董卓作乱时避乱辽东,并多次拒绝曹操的聘请。七十八岁时病死于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