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1914年~1994年10月4日),曾用名王兴瑞、王云阁,今
莱州市驿道镇狗爪埠村人。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山西洪赵县委组织部长、灵石县县长、汾阳县县长、晋绥行署贸易局副局长、西北农民银行副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西南区行行长等职。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任西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部长,1953年任中央商业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后期任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1978年3月任
商业部部长,1982年后任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国家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曾当选中共八大、十一大、十二大代表,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4年10月在北京病逝。
1937年10月,于山西进入八路军随营学校,后在晋西南地区担任游击队支队长,政治处主任,灵石县牺盟特派员,中共灵石县委组织部部长、党团书记,灵石县、汾阳县抗日县长。
1941年起先后任
晋西北行署八专署办公室主任,二专署贸易分局局长,晋绥行署贸易总局副局长,西北农民银行副行长等职。
1949年随军南下到
重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南大区行长。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委员,国家商业部副部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副市长,商业部党组书记、部长兼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国家经济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中国丝绸公司董事长,国家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顾问等职。他是中共第八、十二、十二大代表,中共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社在发表王磊逝世的消息时写道:“王磊同志一生追求真理,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忠于党,忠于人民。他为人正直,光明磊落,严于律己,乐于助人,生活简朴,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了毕生的精力。”这些话,是对这位革命领导于部一生为人处世准确而深邃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