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诏
北宋官吏
王诏,字景献,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县)人。北宋大臣,太子少傅王化基的孙子,给事中王举元的儿子。
人物生平
元佑初,朝廷起回河湟之议,未决,而开河之役遽兴。诏言河朔秋潦,水淫为灾,民人流徙,赖发廪振赡恩,稍苏其生,谓宜安之,未可以力役伤也。从之。擢开封府推官。富民贷后绝僧牒为缗钱十三万,逾期复责倍输,身死赀籍,又锢其妻子,诏请免之。出为滑州。州属县有退滩百余顷,岁调民刈草给河堤,民病其役,诏募人佃之,而收其余。为度支郎中,使契丹。时方讨西夏,迓者耶律诚欲尝我,言曰:“河西无礼,大国能容之乎?”诏曰:“夏人侮边,既正其罪矣,何预两朝和好事?”入贺,故事,跪而饮,盖有误拜者,乃强诏。诏曰:“南北百年,所守者礼,其可纷更耶?”卒跪饮之。
崇宁中,由大理少卿为卿,徙司农。御史论诏在滁日请苏轼书《醉翁亭碑》,罢主崇福宫。旋知汝州,铸钱卒骂大校,诏斩以徇,而上章待罪。除直秘阁,言者复抉滁州事,罢去。起知深、兖二州,徙同州,过阙,留为左司郎中,迁卫尉卿、太府卿刑部侍郎,详定敕令。旧借绯紫者不佩鱼,诏言:“章服所以辨上下,今与胥吏不异。”遂皆佩鱼,历工兵户三部侍郎,转开封尹。时子王瑽使京西,摄尹洛。父子两京相望,人以为荣,进刑部尚书,拜延康殿学士、提举上清宝箓宫,复为工部尚书。徽宗闵其老,命毋拜,诏皇恐,于是但朝朔望。俄以银青光禄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九。
亲属成员
祖父:王化基,礼部尚书、知河南府、翰林侍读学士,以太子少傅致仕,追赠太子太保
父亲:王举元,给事中
儿子:王瑽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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