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遵古(约1131年—约1197年)字元仲,号东海散人,盖州熊岳(今辽宁营口)人。正隆五年(1160年)进士。大定十三年(1173年),任汾州观察判官,入为太子司经。复出为同知博州防御使事,澄州刺史。文行兼备,为政能缘饬以儒雅,潜心伊洛之学。承安二年(1197年)六月,授翰林直学士。
王遵古在任博州同知的时候,所做的重要事件就是重新修建了州学。博州庙学在经历百余年的战争兵火之后,“庙学为灰烬”,王遵古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重建庙学。《遗山先生文集》卷三十八《同知王公赞》记:“显允王公,次邦贤悴。治施儒术,政施宽爱。学校修完,士民感德。东堂绘真,永获瞻拜。”说明王遵古不仅在政治上贤明,以德治邦,而且在文化教育上,也很重视。王去非《博州重修庙学碑》中也记:“王公方宣天子崇儒重道之德意,学者方向王公之化,风俗将益厚矣:博人何其幸哉!”修建州学在当时是很受推崇和重视的一件大事。在多年之后,王去非以耄耄之年,撰写此碑,党怀英为其篆额,王庭筠书册,时号三绝碑。可见,王遵古修建州学这件事不光在文人中间受到了推崇,并且受到了整个州人的敬仰。应该注意的是,这与王遵古崇儒学,重视教育,重视培育人才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王遵古主张“人识廉隅,国兴仁让”,这种思想显然来源于儒家重视教化,实行仁治的思想。而这又是王遵古“潜心伊洛之学”的结果。在对待子女以及后辈的态度上,王遵古是一个谦谦儒者的形象,并对他们寄予殷切的期望。我们可以这样说,其子王庭筠的不凡成就,并且使其代代相传,进而能够形成一个文学家族的结果当与王遵古重视教育,强调个人道德品质修养是分不开的。
先祖:
王烈,字彦方,平原县(今山东德州平原)人,因董卓作乱迁居熊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