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人口容量就是环境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对环境人口容量下了一个较为精确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人口容量,是在可预见到的时期内,利用本地资源及其他资源和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条件下,该国家或地区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
环境人口容量的大小受到资源因素、科学技术因素、综合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一个地方的环境人口容量,与自然资源拥有量成正向关系,与科学技术水平成正向关系,与地区居民的综合生活水平成反向关系。定义中已经基本明确表示,一个地区的合理人口容量,不仅仅取决于本地的自然资源,还与本地获得外来资源的能力有关。仅仅根据本地的自然资源来判断本地的环境人口容量是不合理的。我国的环境人口容量,不知道考虑我国之外的自然资源了吗?如果没有考虑,是不合理的。(没有考虑人口的规模效益,人口的规模效益是普遍存在的。人口的规模效益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而增大。)
环境人口容量与科学技术成正向关系,科学技术不是定量,是变化,是随着时间逐渐前进的,因此,同一个地区或国家,不同时间的环境人口容量是不同的,时间越新,环境人口容量就越大。未来社会,环境人口容量会更大。用环境人口容量预测国家的人口容量,需要考虑时间因素。原来认为合理的人口数量预测,现在也许就不合理了。
上述这一定义,其实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谈环境人口容量,应指具体的时期,因为环境人口容量是时间的函数,具有不确定性;2、资源、科技水平是制约环境人口容量的重要因素;3、生活(包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也是制约环境人口容量的重要因素;4、如果研究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人口容量,要以该国或地区所能利用的资源和技术为依据,而所能利用的资源和技术,不见得完全就是本地的,也可以是定义中所说的“其他”(如国外或地区以外的)资源和技术,这一点对地区环境人口容量的估计结果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