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中捉鳖(拼音:wèng zhōng zhuō biē)是一个
汉语成语,最早出自于元·
康进之《李逵负荆》第四折。
元·
康进之《
李逵负荆》:“这是揉着我山儿的痒处,管叫他瓮中捉鳖,手到拿来。”
北宋末年,皇帝宠信佞臣,民不聊生。众英雄揭竿而起,义聚梁山泊。而宋江以“义”闻名于诸英雄中,成为梁山泊的当家人。时值三月初三清明节,
宋江允许众兄弟下山三天,上坟祭扫。
李逵祭扫完毕还未到三日之期,眼看这梁山脚下花红柳绿,处处莺啼,心情自然舒畅,索性打马来到山下酒馆,要痛饮几杯。这酒馆的掌柜是个老汉,叫王林,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叫满堂娇,父女二人以经营酒馆为生。李逵是这酒馆的常客。
李逵进店,见王林愁眉苦脸地为他斟满酒杯,就问王林为何事忧心。王林知李逵是个热心肠的侠义之人,这才吞吞吐吐地道出了缘由。原来,就在李逵到来之前,这酒馆中来了两人,一人自称宋江,另一人自称鲁智深。这两人强拉了老汉的女儿,说带上山给宋江做压寨夫人,王林无奈只得看他们带着女儿骑马而去。待王林说完,急性子的李逵早已气炸了肺,跨上快马直奔梁山,去找宋江理论,还问他要人。宋江和众人一齐向李逵解释,但李逵不听,一怒之下砍倒了杏黄旗。宋江大怒,与李逵立下军令状,便携鲁智深同李逵来到王林的酒馆对质。王林仔细辨认,又把带走满堂娇的两个人的特征说了一遍,这时众人才明白,那两个人是冒名顶替的。
众人回到梁山,宋江于正堂问罪李逵。王林来到梁山对宋江说道:“前日拿走我女儿的贼人又来我的店里,我已将二人灌醉,请义士前去拿住二人。”宋江让李逵戴罪立功,李逵向宋江作揖答道:“这是瓮中捉鳖、手到擒来的事,请哥哥放心,待我拿住二贼请哥哥发落。”李逵对自己之前的莽撞行为深感后悔,负荆请罪,并协同燕青擒获歹徒,将功补过。
瓮中捉鳖之所以把握十足,关键在于搜索对象和搜索范围的比例关系。瓮中捉鳖,搜索对象是鳖,足够大,搜索范围是瓮,足够小,而且又是一个封闭空间,所以容易得到。因此想要获得瓮中捉鳖的效果,先要创设瓮中捉鳖的情境,把对手置于瓮中,才能有手到擒来的结果。
姚雪垠《
李自成》:“闯王点点头,笑着说:‘只要袭破开封,周王如想凭着宫城顽抗,咱们就来个瓮中捉鳖’。”
柳杞《战争奇观》:“现在,有大半个侦察班参加这场伏击战,对于战胜敌人,说它等于窝里掏雀、瓮中捉鳖,似乎都不算过分。”
“瓮中捉鳖”与“瓮中之鳖”意义相近,都有人或动物无法逃脱的意思,区别在于“瓮中捉鳖”偏重在“捉”,强调动作;“瓮中之鳖”偏重在“鳖”,强调捉的对象。“瓮中捉鳖”多作谓语,“瓮中之鳖”多作宾语。“瓮中捉鳖”常跟“十拿九稳”配合运用,“瓮中之鳖”则不能这么用。